1、第 - 1 - 页 共 20 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贯彻落实国家、省、沧州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贯彻落实国家、省、沧州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办公室 推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办公室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室 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
2、应诉工作。 办公室 2 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政府 的表彰奖励。 贯彻执行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负责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公务员职位管理、任免、流动及考试录用工作。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 事宜。 公务员管理科 第 - 2 - 页 共 20 页 完善公务员考核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审核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拟订
3、和完善受表彰奖励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细则;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奖励活动。 公务员管理科 3 贯彻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 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 公务员管理科 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及任免。 公务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工作。 公务员管
4、理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细则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第 - 3 - 页 共 20 页 4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提出部分企业军队 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对策。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的接收、审查工作,协调安置随调随迁家属。 公务员管理科 参与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保管、有关退役金、各种补贴的发放等综合管理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5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务
5、员管理科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 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 公务员管理科 在编制使用限额内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人员计划,负责全市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审核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 公务员管理科 第 - 4 - 页 共 20 页 6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工资福利科 牵头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6、。 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和政策。 工资福利科 指导、监督各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工资福利科 监督全市工资统发的执行情况。 工资福利科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及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准工作 社会保险科 企业特殊工种的认定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初审 社会保险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初审 社会保险科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 企业职工参保缴费资格确认 社会保险科 企业参保职工在职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的待遇确认 社会保险科 第 - 5 - 页 共 20 页 7 主要承担高级职称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事业单位聘
7、用;专家人才管理服务;各类职称考试、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承担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高级职称申报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承担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承担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向省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三三三人才”第 一、二层次专家的推荐和三层次专家的评选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落实省厅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8 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
8、单位工人技能等级申报、考核、评定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初级工申报、考核、评定工作。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申报工作。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9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政策规定。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第 - 6 - 页 共 20 页 10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指导、服务工作;会同有
9、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拟订就业年度工作计划。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和专项活动。 职业能 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统筹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拟订就业援助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审批办理台港澳人员在任就业许可。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组织开展就业失业统计分析、预测预警。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10、。 职业 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负责全市职业资格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培训鉴定站的建立、管理及指导工作。 职业能力培训与就业促进科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报到接收。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 - 7 - 页 共 20 页 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就业指导培训。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接收及管理。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毕业生就业基层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市 主要是“三支一扶”计划)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 会同各经办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有 关的养老保险、
11、工伤、医疗、生育等 保险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会同有 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 执行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承办全市范围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社会保险科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应职责 社会保险科 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社会保险科 执行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及服务设施范 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科 实施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管理 社会保险科 负责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运行程序的监督。 社会保险科 12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
12、、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第 - 8 - 页 共 20 页 规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批准实施特殊工时制度。 执行 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协助工会办理集体合同的备案工作。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推进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牵头拟定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办法。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对劳务
13、派遣单位的设立进行行政许可。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审核批准市属企业和外埠驻任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处理在任丘市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与仲裁科 13 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指导和监督其工作开展。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4 拟定企业人才引进政策草案,承办人 拟定人才引进政策草案。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 - 9 - 页 共 20 页 才引进工作。 征集全市用人
14、单位引进人才需求信息(受理用人单位引进人才需求的申报),编订次年度人才引进目录,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申报引进人才资助的初审。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5 为全市各类人才、用人单位提供公共 人才服务工作。 征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提供人力资源政策咨询和人力资源就业、交流指导服务。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开展人力资源介绍服务(为求职者推荐工作,为用人单位推荐人才)。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开展全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工作(保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申报职称、接转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等)。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及 其教育管理。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5、 负责举办人才交流会。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 - 10 - 页 共 20 页 16 负责对乡镇(街道)事务所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内控管理、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编制、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等经办工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负责原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的衔接,处理遗留问题。 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保险关系
16、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申请和划拨、数据管理、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待遇领取资格核对(资格认证)、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监督检查等。落实原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落实转移接续和终止清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17 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拟定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 法,提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建议,征收社会保障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18 负责失业保险费的缴费申报、缴费基数核定、稽核工作 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失业人员的审核、登记、管理、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申报、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 任丘市就业服务局 失业人员的接收、审核与管理工作,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 任丘市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