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县税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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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雅江县税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15 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2016 年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订) 责任主体 雅江县税务局 责任事项 对应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材料进行了审核,提出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承诺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告知理由),法定告知。 4、事后阶段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

2、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事项依据 问责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其他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47 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

3、应纳税额。” 责任主体 雅江县税务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纳税人提出的变更纳税定额的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 受理纳税人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向纳税人发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制作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三)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责任: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是对纳税人提供材料与变更纳税定额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申请变更定

4、额提供的相关证据,如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有疑问的,需要进行实地调查。 3.决定责任 : 根据纳税人符合法定条件且经核查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相符的情况,税务机关作出批准 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批准决定的,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其原核定的应纳税额。 4.送达责任:税务机关根据许可决定制作并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事后监督责任:税务机关应当结合税收风险管理,将变更纳税定额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纳入风险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6.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

5、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 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47 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3.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1.0 2.12.8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 4-1.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2

6、.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5.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1.0 2.12. 8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128 条:“企业所得税

7、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责任主体 雅江县税务局 责任事 项 1.受理责任 : 公示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 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 : 依据审查结果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4事后监督责任: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

8、制度,通过核查反映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个人和组织发现纳税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5.其 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1.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1-2.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1.0 版)“ 2.1

9、2.7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1.受理:受理人员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 1)纳税人提交资 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证明,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2.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1.0 版)“ 2.12.7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

10、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2.审查:审查人 员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1.0 版)“ 2.12.7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3发放:依据审查结果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4-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4-2.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追责 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1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22 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 7 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12、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 8 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责任主体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责任事项 收集资料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3有健全

13、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转送上级机关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问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31 条第 2 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41 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

14、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 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42 条第 1 款:“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责任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责任事项 审核是否符

15、合以下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 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启动办理流程,推送至上级机关进行审批。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问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6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附件第 236 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责任主体 区县税务机关 责任事项 增值税专

16、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 25份,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29 号 ) 问责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29 号 )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51 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17、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127 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 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责任主体 非居民企业

18、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 责任事项 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问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不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15 年修正 )。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19、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6 号 )第四十二条。 责任主体 雅江县税务局 责任事项 1.事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3.责令限期改正责任: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该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税务机关进行责令限期改正登记,由办理人员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文书送达当事人。 4.决定责任:经责令限期整改,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

20、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罚款。 7.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税务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奖励责任:税务机关对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或者罚款收缴入库后, 由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据检举人书面申请及其贡献大小,制作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 为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 象和奖励金额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向检举人发出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通知检举人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9.其他责

21、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问责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其 他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 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6 号 )第四十三条。 责任主体 雅江县税务

22、局 责任事项 1.事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3.责令限期改正责任:发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该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税务机关进行责令限期改正登记,由办理人员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文书送达当事人。 4.决定责任:经责令限期整改,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

23、事人。 6.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罚款。 7.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税务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奖励责任:税务机关对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或者罚款收缴入库后, 由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据检举人书面申请及其贡献大小,制作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 为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向检举人发出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通知检举人到指定地点 责任事项依据 问责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其他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2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66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实施细则 (2016 年国务院令第 666号修订 )第九十二条。 责任主体 雅江县税务局 责

25、任事项 1.事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3.责令限期改正责任: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该项违法违章行为的,税务机关进行责令限期改正登记,由办理人员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文书送达当事人。 4.决定责任:经责令限期整改,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作出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5.送达责任: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6、 6.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罚款。 7.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税务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奖励责任:税务机关对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或者罚款收缴入库后, 由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 据检举人书面申请及其贡献大小,制作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 为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向检举人发出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通知检举人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9.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问责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其他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 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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