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维手机 促销员 投放要求 协议 甲方:创维移动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 协议 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 甲方 坚定不移的贯彻公司“顾问式营销”的战略思想,充分发挥核心省级经销商友军协同作战功能的同时,为了 激发终端活力和促进营销链增值,从而成就客户和实现客户效益最大化 决定 在 建立一支 精良的 促销员精英队伍,属 甲方公司编制 。 二、 甲方 市场经理 为促销员精英队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无市场 经理 的区域, 甲方 省经理为促销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甲方 精英促销员 集中驻点在省会
2、市场核心售点,推动核心售点单店上量 。 促销员进卖场管理费 ,服装费等由 乙方 承担。 三、 精英 促销员标准底薪由 甲方 总部支出, 提成由 乙方 支出 。为了 尊重促销员价值创造 ,实行 无保底任务提成 。 并且为了实现高激励性, 促销员每款机型的单台提成不得低于 甲方指导性标准(指令性机型以指令性单台提成标准为准)。 每月 25日 甲方 市场经理(或省经 理)与 乙方 签定代理机型次 月 提成协议 表 。 四 、 精英 促销员 提成结算 由 甲方 市场经理 (或省经理) 统一监督 运作 。 每月 1 日 15日由 甲方 市场经理(或省经理)汇总好上月促销员保修卡后,与 乙方共同核算 上月
3、促销员提成,并签定 提成结算协议 表 。 乙方须给予签字确认。 每月 15 日 甲方 市场经理( 省经理) 将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好的 促销员 工资表 ,与 提成结算协议 表 一并 上报总部审核。 五、 甲方总部对 促销员 工资表 审核 完 毕 后 , 于每月 25日之前 准时发放 促销员上月 基本 工资, 乙方也须在 25 日之前 发放 甲方直属 促销员 的上月 提成。 乙方不得 以任 何 理由拖延 提成发放 或以现金等价物折算提成 。 拖延发放甲方直属促销员提成超过 3 天 (包括 3 天), 甲方将代乙方 发放促销员提成,并从 乙方销售窜货保证金扣除相应金额。 六 、 甲方在 建立一支精良的
4、促销员精英队伍的同时, 充分发挥 乙方 友军协同 作战功能。所以 甲方 创维精英 促销员 所 投放 的 区域, 乙方 投放的创维专促人数 必须遵循以下比例: 省级城市 乙方 创维专促 : 甲方 创维精英 促销员 =2 : 1。 地级 城市 乙方 创维专促 : 甲方 创维精英 促销员 =1 : 1 如果 乙方 投放的创维专促人数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将取消该区域 创维精英 促销员的投放,由此引起 的一切 损失由 乙方承担。 七 、 甲方 创维精英 促销员所投放的区域, 乙方 须 要加强产品上柜、产品陈列位增加(调整)、店面推广、产品宣传 、客情关系等系统终端工作,。所以 甲方对 精英 促销员所投
5、放的区域 进行 季度评估 : 创维精英促销队投放区域季度后 ( 3个月后) 评估 - 区域月终端销量须有 30%的增长。月终端销量增长 低于 30%的区域, 甲方 将取消 该区域 创维直属促销员的投放。 八 、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已有约定外,应赔偿对方实 际损失额。 2、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需建立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否则视同无效,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或申请由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2008 年 3 月 协议 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壹式叁 份,甲 方持贰份, 乙 方 持壹份 。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