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漾濞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章程 序言 医院历史沿革: 漾濞县中医医院从 1989 年新建、 2001 年撤并,再到 2012 年的恢复独立,断断续续已有近 30年的发展历史。医院现暂借原计生服务站开展诊疗工作,暂借县人民医院老楼四楼开展行政后勤工作,医院新建项目位于漾濞县苍山西镇金星村范围内(北区三大桥下雪山河旁),占地面积 8108.05平方米( 12.16亩),建筑面积 10514.04平方米。医院法定代表人:王正标,开办资金: 3152 万元,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举办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院编制床位 100 张,实际开放60 张。开设内科、外科、妇科、针灸推拿科、检验
2、科、放射科、功能科 、治未病科、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院办公室、后勤科、皮肤科、药剂科(含中药房、西药房)、护理部、医务科、医改办、医保科等近 20 个科室。现有职工 114人,其中编内职工 33 人,合同制职工 81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 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8 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22 人。 医院的愿景与使命: 进入新时代,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 - 战略,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 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
3、的运行新机制,建立医院决策、执行、协调、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和医院文化建设。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激发员工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不断增强员工凝聚力,结合现代技术,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作用,在急、危、重症、疑难病症治疗上进行临床总结和研究,以建设突出中医药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的现代综合医院为目标,力争到
4、 2026 年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从而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 67 号)、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关于建立现 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3 - (漾政办发 2018 119 号)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医院是由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院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简称为漾濞县中医医院;医院法定注册地址为云南省大
5、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漾江路 99 号。 第四条 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运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管理体制:医院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功能定位: 充 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专科特色,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对急、慢性病以及疑难病症的诊治,结合临床开展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挖掘、总结、传承和发扬民族医学,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医院宗旨: 医院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中心,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与
6、护理保健服务 ,努力建设现代化医院。 - 4 - 第八条 医院文化:医院不断创新文化建设激励机制和文化载体,传承优良传统,弘扬先进文化,为员工思想教育提供阵地。 医院院训:“仁和精术 、传承创新”。 医院院徽:医院院徽由白十字架和环绕其四周的四颗红心组成。白十字架代表以病人为中心,四颗红心代表对病人的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 (漾濞县中医医院院徽图例) (漾濞县中医医院院徽图样) 第二章 党委和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 5 - 第九条 党和政府履行对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受益权。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
7、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二)对医院实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对医院的运营管理情况实 施监测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挂钩,促进医院履行运营管理目标。 (三)任免、聘用和管理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其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其薪酬、聘任和奖惩挂钩。 (四)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五)建立健全医院补偿机制、运营管理和监督评价制度,落实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医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医院依法依规进行运营管理和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 酬分配、
8、年度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 第十一条 医院的业务范围以机构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漾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 - 6 - 第十二条 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医院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 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四)开 展对外交流和合作。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令性医疗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公共卫
9、生以及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任务。 (六)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七)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章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党政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 医院设立中国共产党漾濞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支部)。医院党支部发挥把方向、- 7 - 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
10、展正确方向。 (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 、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七)履行全
11、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 8 -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医院设党支部书记 1 名, 副书记 1 名, 组织委 员 1名,宣传委员 1 名,纪律检查委员 1 名。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医院党支部每届任期 3 5年。 第十七条 医院党支部书记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负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分管组织、干部和人才队伍
12、建设、宣传、统战等工作。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十八条 医院设院长 1 名,副院长职数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及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并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院长的主要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会议。 (二)根据规定和授权任免内设行政机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 9 - (三)组织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等业务工作;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等医疗技术活动。
13、 (四)签署医院有关文件和代表医院签署对外合作协议。 (五)发布或授权发布本单位相关信息。 (六)每年要向医院党支部委员会全面报告工 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职工代表大会、专业委员会和工青妇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管理、任期、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以及薪酬分配等事项,由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将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医院预算,支持医院党组织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标准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 第二节 决策机制 第二十二条 医院实行集
14、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 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医院建立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根据会议内容,不是党支部委员- 10 - 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党支部会议,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列席院长办公会议。 第二十三条 医院党支部会议主要研究和决定医院如下重大问题: (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以及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审定和修改医院章程和党支部 的重要决定、决议及上报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或报告。 (三)审定医院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方案;审定医院薪酬分配方案。 (四)审定医院干部任免和职称评聘事项;审定医院人才招聘计划。 (五)审定医院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大财务开支事项、重大项目立项与筹资方案、重大基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六)审定医院重大对外合作事项。 (七)审定医院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加强医院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的方案。 (八)听取和审议医院院长和医院群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