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318760 上传时间:2019-02-08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9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 是由 从事企业体育运动的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 行业性 社会团体 ,是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 团结全国企业力量,弘扬体育精神,积极开展企业体育运动,增强广大职工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 加强会员、俱乐部以及企业体育从业人员 的联系与交流,服务本会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会员作用;增进与各国家和地区企业体育组织的友谊,促进中外体育交流和合作; 健全中国企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社 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发展企业体育事业。

2、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 ,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央国家机关 工委 。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 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 2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本会的网址: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企业体育的管理; (二)研究制定企业体育发

3、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 (三)发展本会会员,指导、促进会员建设和开展工作; (四)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类全国性企业体育活动和竞赛; (五)负责企业体育技术人才培养和企业体育志愿者培训; (六)开展体育理论研究,推进企业体育文化建设; (七)开发体育产品和竞赛市场,促进企业体育产业发展; (八)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组织实施企业体育的评比表彰; (九)参与和 组织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间的企业体育交流; (十)承办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拥护

4、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3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从事企业体育和体育企业的 单位或 组织; (三)能够承接、承担和完成本会指定 的相关工作; (四)在体育、企业或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 3 名以上会员介绍; (三)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包括: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介绍。 (四)由 理事会讨论通过; ( 五 ) 由本会 颁发 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

5、、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本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 (五) 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 (五)向本会 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推动所辖范围企业体育活动的开展; (七) 完成本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

6、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 2 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2 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 终止。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5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负责人 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四) 选

7、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 (五)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 审议监事 的工作报告;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 事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年,每 5年召开 1 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年。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 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 经 理事会或 本会 3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临时会

8、员代表大会由主席主持。主席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6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 1/2;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

9、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 1/3 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具有良好品德,热爱企业体育事业; (三) 在企业体育相关领域、地域有一定代表性或影响力; (四)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 理事会换届,应当 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 3 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7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 1/5

10、以上理事、监事 、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 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 2 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二 )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 人。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建议权和

11、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主席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8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 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

12、议; (二)选举和罢免 理事、负责人; 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 人;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 工作计划;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

13、酬管理办法;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 2 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 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9 理事 每届 3 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二十九条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罢免 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投票 通过。 第三十条 选举 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等额选举总票数的 2/3 或 差额选举总票数的 1/2。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

14、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 负责人的调整; (二) 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第三十二条 经主席或者 1/5 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主席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第三节 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主席 1 名,副主席 3-7名,秘书长 1 名。 本会 负责人总数不 超过理事人数的 1/3。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10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15、,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 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能够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主席、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主席、秘书长,主席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连任不超过 2届。 第三十六条 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主席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 20 日内 , 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