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优良行为加分标准行为代码 优良行为 企业加分 项目经理加分 备注Jf0801 国家级相关项目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 10 分 10 分Jf0802 省级相关项目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 8 分 8 分Jf0803 市级相关项目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 3 分 3 分Jf0804 区(县级市)级相关项目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 2 分 2 分Jf0805 获得街道表彰、评优 1 分 1 分Jf0809 被国家级媒体表扬 8 分 8 分Jf0810 被省级媒体表扬 6 分 6 分Jf0811 被市级媒体表扬 3 分 3 分Jf0812 被区(县级市)级媒体表彰 1 分 1 分Jf0813 被业主书面表扬(表扬事项系合同约定的除外) 1 分 1 分Jf0814 积极支持政府主管部门重点工作,并主动参与主题活动或承担试点工作 3 分 2 分Jf0815 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 2 分办法出台前取得的企业一次性加分,出台后取得的当年加分,以后不计加。Jf0816 承接老旧住宅区面积达到 5 万平方米以上,区(县级市)行政管理部门、街道认定为管理优秀的 3 分 3 分Jf0817 承接老旧住宅区面积达到 10 万平方米以上,区(县级市)行政管理部门、街道认定为管理优秀的 5 分 5 分Jf0818 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其他加分项目 根据文件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