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郁南县同兴教育促进会 2012 年奖教奖学方案(草案) 公示现将郁南县同兴教育促进会 2012 年奖教奖学方案(草案) 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然后统一呈报郁南县同兴教育促进会研究审批。公示时间从 2012 年 3 月 14 日至 2012 年 3 月 20 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内容的情况和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内容的情况和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受理单位:郁南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平江路 51
2、 号邮编:527100联系电话:0766-7595092电子邮箱:联系人:林良锦郁南县教育局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2郁南县同兴教育促进会 2012 年奖教奖学方案(草案)奖励总金额:约 160 万元。第一部分 奖教项目(奖金额约 132.00 万元)一、高考上本科线回馈小学、初中奖(25.00 万元)奖励办法:以在我县就读高中并在我县参加高考上本科线的考生人数为计算单位, 奖金奖给上线考生生源地所在镇的小学和初中学校,每个上线考生计奖 400 元(小学、初中学校各 200 元,实验中学每个上线考生计奖 100 元)。统计责任单位:相关高中、县招生办二、输送优生奖(25.00 万元)学校输送优质学生
3、入读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对输送优质学生的学校给予奖励。1输送市优质学生奖。 输 送全市中考成 绩 前 100 名的学生入 读 我 县 普通高中学校, 对输 送 优质 学生的学校 发给奖 金。 输 送第 1 10 名,一名 计奖2000元;第 11 20 名,一名 计奖 1800元;第 21 30 名,一名 计奖 1600元;第 31 50 名,一名 计奖 1400元;第 51 100 名,一名 计奖 1000元。2输送县优质学生奖。输送全县中考成绩前 200 名的学生入读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对输送优质学生的学校发给奖金。输送第 110 名,一名计奖 1000 元;第 1120 名,一名计奖 900
4、 元;第 2130 名,一名计奖 800元;第 3150 名,一名计奖 700 元;第 51100 名,一名计奖 600 元;第3101150 名,一名计奖 500 元;第 151200 名,一名计奖 400 元。(实中按实计奖,其他中学按三倍计奖)若一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两个奖项的,则按其最高一项计奖。以上一、二项奖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和公示,分配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统计责任单位:相关高中、县招生办 三、普通高中高考奖励(82.00 万元)(一)完成 奋 斗目 标奖 励。 以学校为单位,完成高考奋斗目标任务,上本科线的考生每个计奖 1000 元。超额完成高考奋斗目标任务的,超额部分
5、每个考生计奖 2000 元。以上奖金,连滩中学按 3 倍奖金计算。(二)名校 录 取 奖 励。(1)被清华或北大名校录取一名考生奖给学校 20 万元。(2)被中国人民大学或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录取一名考生奖给学校 5 万元。(3)被同济大学或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录取一名考生奖给学校 3 万元。奖金分配办法:各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奖励方案,然后交教师讨论通过后将分配方案报教育局审核。 奖金分配所得必须公示,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号码统一署上7334101。统计责任单位:县招生办、相关学校提供。第二部分 奖学项目(奖金额约 28.00 万元)一、学生入学成绩
6、优秀奖1小学升初中成绩优秀奖。参加升初中文化测试总分进入县内 300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入读本县学校发给奖学金。 4名次 金额 1-30 31-100 101-300 合计奖金 300 250 200合计 9000 17500 40000 66500统计责任单位:教研室 2全市中考成绩优秀奖。全市中考成绩前 3 名的学生,入读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发给奖学金。 名 次项目1 2 3 合计奖金 7500 4000 2500 140003本县中考成绩优秀奖。本县中考成绩前 200 名的学生,入读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发给奖学金。 名次 金额 1-1011-2021-30 31-50 51 1001011501
7、51 200合计奖金 1000 900 750 600 400 250 200合计 10000 9000 7500 12000 20000 12500 10000 81000若一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两个奖项的,则按其最高一项计奖。统计责任单位:相关高中、县招生办二、高考成绩优秀奖 1高考 总 分 奖 。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参加高考 总分进入全市前 5 名, 发给高考总分成绩优秀奖金(考生高考总分获全省前五名的对应两倍计奖)。名 次 合计项目1 2 3 4 5奖金 30000 20000 10000 8000 5000 7300052高考 单 科成 绩奖 。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参
8、加高考获单科成绩最高分,发给高考单科成绩优秀奖金。获全市单科成绩最高分发给奖金 5000 元, 获全省单科成绩最高分发给奖金 2 万元。3名校 录 取 奖 。(1)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参加高考被清华或北大名校录取,发给奖 金 10 万元。(2)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参加高考被中国人民大学或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录取,发给奖金 3 万元。(3)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参加高考被同济大学或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录取, 发给奖金 5000 元。若一考生成绩同时符合“高考成绩优秀奖” 两个以上 奖项的,则按其最高一项计奖。统计责任单位:县招生办、教研室、西中、 纪中、连中及相关学校。(说明:以上各类奖项统计起止日期: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年 9 月 7 日止。 2012 年 9 月 8 日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发生的受奖项目,在 2012 年 12 月份划拨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