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医大人201417 号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各院、系、部、处、室:经学校研究,现将修订的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医科大学2014 年 4 月 14 日- 2 -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第一条 总 则为了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件。本申报条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探索符合本校各类人员实际的评价标准,
2、力求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工作的分类管理。本条件适用于我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第二条 职业道德、思想素质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信仰坚定、遵纪守法。自尊自律,诚实守信。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恪尽职守、勇挑重担。严谨笃学,学风端正。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为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方面有突出表现,获- 3 -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任现职以来,有以下情况者每次
3、延迟 1 年申报:年度考核结论为“ 基本合格 ”者;出 现严重教学事故者 ;被认定为医疗差错责任者。有以下情况者每次延迟申报 3 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 结论者;在学术研究中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方面存在其他重大问题者;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责任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申报的起算年限为:出现延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务年限未满基本申报年限要求的,从其任现职务满基本申报年限当年起算;已满申报年限的,从其出现延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第三条 任职年限与学历资历条件(一)任职年限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者由中级
4、晋升副高级、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的实际任现职时间,均要求满 5 年。2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 2 年(脱产学习、培训时间除外)可以申报副高级职务;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 5 年(脱产学习、培训时间除外)可以申报正高职务。3转评同级别其它系列职务,需在现岗位工作满 2 年(相近工作年限可累计),其基本资格及条件与申报相应系列职务相- 4 -同。(二)学历条件各系列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96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197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博士学位。2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
5、格,197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3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学位,如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确实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表彰,可按正常晋升条件申报相应系列职务,但任职年限需延长 2 年,并参加学科组答辩。学校未设立学科组的,参加大评委答辩。(三)资历条件1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须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196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应取得学校颁发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2自 2017 年起,197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职称者(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及外语学科),原则上应有 1 年及以上出国(境)留学经历。3
6、自 2017 年起,申报副高级职称者,应有半年在外校进修或学习经历(含学历学位教育)。第四条 量化评分指标体系- 5 -(一)科研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1。(二)教学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2。(三)医疗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3。第五条 业绩条件(一)教学系列1教授具有本学科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学术经历、活跃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担任学科专业方向学术带头人的能力;获得同行公认的、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学术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同行公认的教学能力,取得了优良的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指导学生课外创新实践。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并做出了贡献。必备条件: (1)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培
7、养过一届研究生,至少有 1 名研究生毕业(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院、系、部除外)。(2)系统承担过本学科本科生的理论课教学,任副教授以来教学工作量累计 350 标准学时以上;非教学系列人员申报教授,任副教授以来参与教学工作不少于 3 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3)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 1 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课题,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 3 名),或主编、参编有规划教材。- 6 -(4)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 120 分以上,其中科研量化分不低于 70 分,教学量化分不低于 15 分。任选条件:除上述必备条件
8、外,还应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 280 标准学时以上,任现职以来累计有 5 学年教学效果评价达到优秀,或主编全国规划教材一部、或副主编全国规划教材两部。主持省部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 前 3 名),并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CI3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2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中文核心论文 3 篇,且有 1 篇被 CSSCI 收录)。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前 3 名)。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CI2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5收录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
9、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转让实施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 200 万元以上(以到账金额为准)。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SCI、A&HCI 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CSSCI 期刊上发表 3 篇研究论文。2副教授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为- 7 -丰富的学术经历、较为活跃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担任学科专业方向学术骨干的能力;获得同行公认的、重要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及同行公认的教学能力,取得了优良的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指导学生课外创新
10、实践。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并做出了贡献。必备条件: (1)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 90 分以上且科研量化分不低于 50 分,教学量化分不低于 12 分。(2)承担过本学科本科生的理论课教学,任讲师以来教学工作量累计 250 标准学时以上;非教学系列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讲师以来参与教学工作不少于 2 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0 标准学时。任选条件: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 260 标准学时以上,且任现职以来累计有 3 学年教学效果评价达到优秀。主持厅级课题(或获得厅级成果奖,前 3 名)。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
11、CI3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2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转让实施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 100 万元以上(以到账金额为准)。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SCI、A&HCI 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 8 -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CSSCI 期刊上发表 2 篇研究论文(社会科学类)。(二)研究系列1研究员(1)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至少有 1 名研究生毕业。(2)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 160 分以上。(3)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 前 3 名),并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
12、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CI2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3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社会科学、中医药专业除外)。(4)具备渝职改办2013 107 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关于著述、项目和奖励方面的条件。 2副研究员(1)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 120 分以上。(2)主持省部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前 3 名),并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SCI3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2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社会科学、中医药专业除外)。(3)具备渝职改办2013 107 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关于著述、项目和奖励方面的条件。 (三)卫生技术系列1主任医师- 9 -(1)作为硕士
13、生导师带有研究生。(2)申报主任医师者,医疗、科研、教学量化考核须在 110分以上且医疗量化考核不低于 40 分,教学分不低于 15 分, 除教学工作量外其他教学量化分不低于 5 分,累计教学时数不少于 70 标准学时。(3)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作为负责人承担省部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前3 名)。如申报人员医疗能力特别突出,在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任现职以来,受 4 所以上全国百强医院邀请,参加疑难疾病会诊或指导疑难手术不少于 50 人次(校外医院不少于 25 人次),其科研课题、成果要求可降低一个等级。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
14、在 SCI3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2收录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转让实施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 50 万元以上(以到账金额为准),社会效益明显。取得现任职务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 12 年(非临床学习、培训时间除外), 被 评为 校 级 及以上 优 秀教 师 3 次。2主任护师(1)作为硕士生导师带有研究生。(2)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 55 分以上,教学分不低于 15 分, - 10 -除教学工作量外其他教学量化分不低于 5 分,累计教学时数不少于 70 标准学时,业务技能考核及教学查房考核合格。(3)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作为负责人
15、承担省部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前3 名)。作为负责人承担厅局级课题(或获得厅局级成果奖,前3 名),并发表 5 篇 CSCD 核心库或中文核心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转让实施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 50 万元以上(以到账金额为准),社会效益明显。任现职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 12 年(非临床学习、培训时间除外),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医药工作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3 次。3主任药师和主任技师(1)作为硕士生导师带有研究生。(2)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 55 分以上。(3)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作为负责人承担省部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前3 名)。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在 SCI3 区及以上期刊或 IF2收录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转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