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东源县 2016 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样式)甲方:东源县林业局乙方:东源县 2016 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经公开招标,乙方为第 标段中标人。为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2016 年东源县造林作业设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一、造林方式及面积:东源县 2016 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面积 亩(其中人工造林 亩、套种补植 亩) 。二、造林地点: 镇 作业小班。三、工程造价: (¥ 元) 。分项投资见下表:2016 年度森林碳汇工程投资情况表(第 标段) 单位:元分项投资造林方式单价总投资 林地清理整地 苗木 定植 基肥抚育人工追
2、肥合计四、主要造林技术措施1、林地清理碳汇造林项目工程原则上禁止炼山和全垦整地。采用全面清除造林地内杂草杂灌的方式清理林地,低效林采用疏伐的方式清除部分老弱的2非目的树种林木,清理的杂草块状堆沤,以增加土壤腐殖质,提高土壤肥力。加强对造林地原生散生阔叶树的保留,打穴的位置刚好有乔木时,应将位置前移或后移。对造林地中的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小区不得进行造林整地,并保留适当宽度的缓冲保护带。2、整地打穴为了不破坏原生态环境和有利于水土保持,采用人工明穴整地的方法,整地时间宜早不宜迟,行距沿等高线水平方向排列,在行间按株距定植穴,挖穴规格为 505040 厘米。挖穴时将表土置于植穴的两旁,将心
3、土放于植穴的下坡处,让土壤有 40 天左右的风化时间;在栽植前每穴施放复合肥作基肥,清除穴两侧表土的石块、草根,再回松土至植穴近九成满备栽。3、苗木苗木全冠有分枝,不截干。其中,火力楠要求选用两年生,苗高80cm 以上,地径 0.8cm 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红锥要求选用两年生,苗高 60cm 以上,地径 0.5cm 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山杜英要求选用两年生,苗高 100cm 以上,地径 0.8cm 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黎蒴要求选用一年生,苗高 80cm 以上,地径 0.8cm 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所选苗木必须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种源地标签,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的不合
4、格苗上山造林。碳汇造林项目优先采用就地育苗或就近调苗,减少长距离运苗等活动造成的碳泄漏。4、造林密度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和当地造林实际经验确定人工造林密度为111 株/ 亩,即株行距为 2.03.0m,3补植套种密度为 74 株/亩,即株行距为 3.03.0m。要求造林地内的林中空地按林地内乔木稀疏、密度低的地块见疏加密,保持造林小班株数达到造林密度要求。5、混交方式和比例按照生态功能优先、师法自然的原则,结合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采用随机混交方式,其中人工造林每亩种植 111 株,树种配比为火力楠28、红锥 28、山杜英 28、黎蒴 27;补植套种每亩种植 74 株,树种配比为火力楠 19、红
5、锥 19、山杜英 18、黎蒴 18。要求相邻的同一树种原则上不超过 10 株。6、基肥与回穴土穴土经过风化后,在春季造林前一个月即要回穴土,回土要打碎及清除石块、树根,先回表土后回心土,当回土至 50%左右时,施放基肥,并与穴土充分混匀后再继续回土至满穴备栽。基肥选用复合肥(N 、P、K 有效总含量30%) ,施放标准为 0.5kg/穴。7、栽植栽植应在早春一、二场透雨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根系顺畅,防止窝根,苗要扶正,适当深栽。营养袋苗要剥除营养袋并舒展根系方可栽植,回土要细,轻提苗然后压实,回土成馒头状,与山坡成反倾斜,利于保水保土保肥。种植 40 天左右,全面检查苗木的成活情况,发现死株
6、、缺株应及时补植,保证造林后的成活质量。8、抚育措施种植后当年秋季抚育一次。秋季抚育内容主要是除草、松土、培土和追肥,追肥采用 N、P 、K 有效总4含量30%的复合肥,其中,人工造林每株追肥 0.3kg,补植套种每株追肥 0.5kg。追肥的具体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两侧各开挖深 5-10cm 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以防肥料流失,提高肥料的使用效率。抚育过程中同时进行造林成活率检查,发现死株、缺株及时补植,保证造林当年成活率达 95%以上。第二年和第三年抚育费用由建设单位另行筹集资金解决。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落实造林范围
7、及施工面积,提供年度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和作业设计施工图 。2、负责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督,随时掌握进度。3、负责造林全部投资,按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好验收结算。(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 201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种植任务;在 2016 年 8 月 31日前完成当年抚育任务。2、接受甲方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和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同第四条的造林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每个工序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工序。4、造林所需的种苗、肥料从采购、运输到保管等一切过程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确保种苗、肥料保质足量到位。5、乙方在造林过程中必须接受5和服从甲
8、方人员监督检查,某个工序或肥料、苗木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或整改,由于不按本合同规定施工被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且整改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的,取消乙方在本县境内下一年度的林业工程竞标资格。6、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他人承包。如因转包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7、乙方应在造林所在地缴交税收,并及时开具工程完税发票。8、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造林作业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不在雷雨天气作业,不在存在地质次生灾害的地方居住,防止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如造林过程中工人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9、一切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六、验收和付款1、验收办法:每个工序完成后,经监理公司及林业局技术人员确认才可进入下一工序。造林任务完成后,甲方组织人员按规划造林范围,用地形图勾绘完成面积,不合格的造林面积必须扣除并及时组织返工待后验收。2、付款方式: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每个工序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及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拨付本工序 90%工程款,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效力。6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