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源街环翠园社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公 告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2南源街环翠园社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荔发改投资【2018】51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现对南源街环翠园社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南源街环翠园社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罗生,万生 联系电话:020-8182554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928587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1561896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环翠园社区。四、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对东起南站废弃铁路与塘前新社区交界、南至马家祠广场、西至南岸大街、埗头直街、北至驷马涌范围的社区建筑立面、公共活动场所、道路、排水排污管道、绿化、消防设施等进行改造,对“三线”进行整治,并安装监控和门禁系统,改造面积共约 107800 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1、项目编号:JG2018-6734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 1 个标段。3、招标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东起南站废弃铁路
3、与塘前新社区交界、南至马家祠广场、西至南岸大街、埗头直街、北至驷马涌范围的社区建筑立面、公共活动场所、道路、排水排污管道、绿化、消防设施等进行改造,对“三线”进行整治,并安装监控和门禁系统,改造面积共约 107800 平方米。总投资 630万元。招标内容:(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3程物探(含管线探测);(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进行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
4、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6)红线内临时建筑物的清理和恢复。(7)上述工作及勘察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项目估算约 630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589.0747 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52.5 万元(含增值税价),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32.5747 万元(含增值税价,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3.2574 万元、和竣工图编制费 2.6059 万元),勘察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 万元(含增
5、值税价)。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1、从 2018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43、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 9 时 4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
7、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2、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 元/套,招标文
8、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4、投标担保 3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十、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5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
9、工程所需的 4.1 和 4.2 资质:4.1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两种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项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项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4.2 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要
10、求,2016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建200182 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5.2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
11、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3、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自 2018 年 6 月6(含 6 月、7 月、8 月)起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2、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三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工程勘察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9.1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
13、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7十一、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
14、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 3 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费用1、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设计部分的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
15、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注:专业系数 1.1,复杂系数 1.0,附加系数 1.3,最终系数以财政部门审定概算系数为准。2、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理。 3、施工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十五、工期1、总工期:18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其中:1、设计工期:60 日历天
16、。具体为: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专家评审后 15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 2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8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格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2、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十六、其他事项1、前期服务机构:/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
17、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电话:020-81825546;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 92 号。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下简称甲方)(下简称乙方)(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丁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
18、同遵守执行:1.协定 为主办方,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根据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若任何一方未能取得投标资格,则联合体自动解散。2.各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及由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料外,报名及投标文件资料可由联合体协议中主办方盖章、签字。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约束力。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方负责本工程中的 工作,乙方负责本工程中 工作,丙方负责本工程中 工作。6.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其
19、他联合体成员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7.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各方应就本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10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
20、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