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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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015 届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3 月 25 日-3 月 27 日启动 2015 届申请硕士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科研成果、展演成果和开题报告到所在学院。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2.科研成果只有用稿通知者可在 “备注”栏注明“用稿通知”并向学院提交用稿通知原件。3 月 28 日-4 月 7 日学院对提交申请者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 5 天。1.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2。2.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3.审查结果由学院做好记录

2、。4.审查不通过者,需推迟申请学位。5. 学院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 3。4 月 27 日前1. 研究生完成学位音乐会、推介会、舞蹈专场等,上交拟送审学位论文及作品光盘;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2. 送审论文的作品光盘、论文附录等一并上交。3. 论文电子版为 PDF 格式,不超过10M。4.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 TMLC 检测。4 月 28 日-4 月 30 日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检测。1.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保存,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

3、,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2.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论文。5 月 1 日-5 月 5 日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5 月 6 日-5 月 20 日 学位论文送审。1.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和导师可查看专家评阅意见。2.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送审结果应供师生查询。5 月 21 日-5 月 23 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打印评阅意见书分发给各学院用于答辩和学位申请书装订。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5 月 24 日-5 月 27 日 学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准备参加答辩。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 2 -5 月 28 日-5

4、 月 31 日 论文答辩。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归档保存。6 月 1 日-6 月 4 日1.研究生上交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2.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1. 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2.省学位办每年对存档论文进行抽检,因论文版本与图书馆不一致造成的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3.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 4。6 月 5 日-6 月 10 日 学校对论文进行检测。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 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6 月中旬(时间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6 月中旬(时间待定)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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