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度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发 包 文 件招 标 人:朱 坝 街 道 办 事 处 农 村 河 道 疏 浚 整 治 工 程 建 设 处招标代理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 放 时 间 : 2016 年 12 月12017 年度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意见:申请备案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意见: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初审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管机构审批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 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 2017 年度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标
2、段划分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 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质 量 合格 工期 30 日历天发包方式 小型项目发包承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12 月投标费用 购买有关发包文件资料 200 元(不退)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标文件(商务标)份数为:正本壹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副本叁份。领取发包文件2016 年 12 月 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登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
3、站 http:/ 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 联系方式 陈晓勇 18952331618书面答疑公布发放发包文件后接受质疑并答疑,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站 http:/ 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元截止时间 地 点投标文件递交 2016 年 12 月 13 日下午14:30 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 标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一、 总 则(一) 工程概况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现场条件(1)施工场地拆迁、平整情况: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3)场内外道路:具备开工条件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
4、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 投标申请人须是 2016 年洪泽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CA 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 CA 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
5、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
6、明;(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4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其投标保证金出自此账户;(10)注册地在洪泽的投标申请人须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在交易中
7、心备案。在整个发包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发包公告中载明的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招标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其它变化,以及投标过程中有陪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上述情况,业主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与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并清退出场,全额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由此所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二)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有关发包文件资料 200 元和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二、 发包文件(三) 发包文件的组成发包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和投标答疑补充文件、补充通知1、投标须知2、合同主要条款3、施工技术标准、规范4、工程量清单5、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投标人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下载发包文件,同时应认真检查5发包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发包文件后一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发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发包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 发包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下载发包文件后,应按前附表的规定自行组织
9、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实施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发包文件不再对本发包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考察现场的费用。承包人应自行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 2、投标人在收到发包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发包文件后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文字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发包人提出。3、投标人在收到工程量清单后应依照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和确认。经确认后的工程量清
10、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自行调整,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书面) ,发包人将视具体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予以解答(包括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答疑) ,并及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如因答疑而产生对发包文件实质性修改的,按本须知第六条的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5、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确定已收到答疑、修改通知等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资料。6、投标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发包文件和勘察现场所提供的现场资料数6据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发包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发包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发包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
11、负。7、投标人对发包文件未提出异议部分,视为完全接受该条款,中标后如中标人提出异议,以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变动、索赔和补偿。8、如果投标人发现本发包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五)条第 2 款中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投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作出的书面解释。(五) 发包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包人可能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修改发包文件,修改通知将作
12、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发包文件同等效力;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http:/ 。4、当发包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 投标报价(六) 投标报价的内容和方式1、投标报价应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7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 、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需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市场风险的各项费用,包括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的保护费用,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报价的方式:本工程采
13、用 固定全费用单价 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全费用单价合同。 (本工程土方工程量暂定量,工作内容含挖土,整平、压实、边坡整理,堆土及堆土整理、调运,废弃物清运、树根清运、围堰、排水,措施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全费用单价。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土方量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计算,以建设处组织核算的工程量为依据。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且充分考察现场,了解工程详细内容,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自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业主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明确。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水平、技术水
14、平、施工能力等) 、市场价格信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施工技术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和江苏省、淮安市规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投标报价,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在报价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按规定需承包人自己办理的保险) 、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工程量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投标货币:人民币。8四、 投标文件(七)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发包人、招标
15、代理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等均使用中文。(八)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书目录;2、投标函(须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项目经理简历表;6、投标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后审的要求) ;(九) 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3、发包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的内容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4、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装订(施工平面图、施工进
16、度计划表可采用 A3) ;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不允许采用订书针装订或活页装订。5、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 ”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 (副本可以复印) ,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明显处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十) 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发包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发包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包括网银)或者银行汇票、电汇的方式打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等其它方式,并备注投标工程名称(本区企业建议采用转账(包括网银)或者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外地企业建议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 。
17、投标单位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开标时出示汇票原件。注:采用转账(包括网银) 、电汇的须确保开标前已进账,经确认未到账的视为未缴纳,具体由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核对,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两天与中心财务联系,0517-87223270 ,联系人钱春梅。开户名: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3208270011010000034594;地址:洪泽区东风路 114-10 号投标人必须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留存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已按规定缴纳 2016 年洪泽区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库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无需再单独缴纳
18、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应当在中标企业与投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企业和未中标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企业应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手续,因投标企业的自身原因超过前述最迟期限办理退还手续的,超过的期限不再计息。具体退还标准按照洪招管2012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3、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形式缴纳的凭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退还。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转入的凭退款单位收到退还保证金的收据(加盖退款单位印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