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嘉 兴 学 院 南 湖 学 院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为 进 一 步 深 化 我 院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院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 全 面 提 高顶 岗 实 习 教 学 质 量 , 结 合 各 校 外 实 习 单 位 和 我 院 的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顶 岗 实 习 是 实 践 性 教 学 环 节 , 是 专 业 教 育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通 过 顶 岗 实 习 , 使学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素 质 和 行 为 规 范
2、, 掌 握 必 需 的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 了 解 职 业 岗 位 的 相 关 环 节;通 过 顶 岗 实 习 , 促 进 我 院 的 内 涵 建 设 , 培 养 具 有 较 强 专 业 操 作 能 力 的 应 用 型 人 才 , 提 高 人 才 培 养质 量 。第 二 条 顶 岗 实 习 由 各 系 按 照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要 求 和 教 学 计 划 的 安 排 , 在 实 习 前 两 周 填 报 顶 岗 实 习 安 排 表 , 并 将 与 实 习 单 位 签 订 的 顶 岗 实 习 合 作 协 议 书 报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第 二 章 组 织
3、 与 管 理第 三 条 顶 岗 实 习 在 主 管 院 长 领 导 下 , 实 行 院 、 系 二 级 管 理 。 学 院 的 顶 岗 实 习 教 学 管 理 工作 由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第 四 条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全 院 顶 岗 实 习 工 作 的 总 体 安 排 与 管 理 , 制 定 顶 岗 实 习 教 学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顶 岗 实 习 经 费 的 分 配 方 案 , 审 核 各 系 顶 岗 实 习 教 学 大 纲 和 顶 岗 实 习 教 学 计 划 ,督促 、 检 查 各 系 顶 岗 实 习 计 划 的 落 实 情 况 ,并
4、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 组 织 顶 岗 实 习 教 学 检 查 , 及 时处 理 学 生 实 习 期 间 发 现 的 问 题 ; 总 体 协 调 学 院 与 实 习 单 位 之 间 的 相 关 事 宜 。第 五 条 各 系 分 别 成 立 相 应 的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 由 系 主 任 担 任 组 长 , 系 实 践 教 学 副 主 任担 任 副 组 长 , 成 员 由 专 业 负 责 人 、 系 综 合 秘 书 等 组 成 。主 要 职 责 是 : 分 专 业 并 按 照 专 业 人 才 培养 方 案 目 标 要 求 , 组 织 审 定 顶 岗 实 习 实 施
5、 计 划 , 制 定 实 习 大 纲 ;联 系 、 考 察 、 确 定 顶 岗 实 习 单位 , 保 证 每 一 位 学 生 都 有 实 习 岗 位 , 为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选 派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 开 展 实 习 前 的 培 训 ,帮 助 学 生 明 确 实 习 目 的 、 任 务 、 方 法 和 考 核 办 法 等 , 加 强 实 习 纪 律 和 安 全 教 育 ;做 好 本 系 各 专 业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第 三 章 工 作 流 程第 六 条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根 据 各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 下 达 顶 岗 实 习
6、 教 学 任 务 。第 七 条 各 系 负 责 落 实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 各 系 在 联 系 、 落 实 实 习 单 位 时 应 要 求 实 习 单- 2 -位 与 我 院 签 订 顶 岗 实 习 合 作 协 议 书 , 学 生 上 岗 前 , 实 习 单 位 提 供 顶 岗 实 习 安 排 表 , 并 根 据实 习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为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配 备 校 外 指 导 教 师 。第 八 条 各 系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各 专 业 开 展 顶 岗 实 习 动 员 和 安 全 教 育 活 动 , 以 提 高 学生 对 顶 岗 实 习 重
7、 要 性 的 认 识 , 明 确 对 顶 岗 实 习 工 作 的 任 务 、 要 求 和 相 关 规 定 。第 九 条 各 系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选 派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 每 位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的 学 生 数一 般 不 超 过 40 人 。 在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离 校 前 应 做 好 顶 岗 实 习 动 员 、 培 训 工 作 , 让 校 内 指 导 教 师和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了 解 顶 岗 实 习 的 目 的 、 意 义 及 要 求 , 明 确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学 生 需 完 成 教 学 任 务 ,并 组 织 学 生
8、领 取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手 册 、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领 取 顶 岗 实 习 教 师 工 作 手 册 等 相 关 资料 。 与 学 生 签 订 嘉 兴 学 院 南 湖 学 院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责 任 书 , 让 学 生 和 家 长 明 确 学 院 对 学 生 顶 岗实 习 期 间 的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 十 条 系 综 合 秘 书 负 责 与 学 院 、 系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数 据 统 计 等 工 作 。第 十 一 条 专 业 负 责 人 和 专 业 指 导 教 师 负 责 具 体
9、 与 实 习 单 位 接 洽 , 协 调 实 习 单 位 相 关 部门 , 联 系 校 外 指 导 教 师 , 负 责 指 导 学 生 现 场 实 习。第 十 二 条 系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人 员 定 期 走 访 实 习 单 位 , 巡 视 学 生 实 习 情 况 , 确 保与 实 习 单 位 的 有 效 沟 通 。 巡 视 期 间 应 走 访 实 习 单 位 相 关 部 门 、 校 外 指 导 教 师 、 实 习 学 生 , 及时 处 理 学 生 实 习 期 间 发 现 的 问 题 , 并 填 写 顶 岗 实 习 巡 视 记 录 。 将 所 了 解 的 情 况 及 时
10、反 馈 给 系综 合 秘 书 , 系 综 合 秘 书 负 责 汇 总 。根 据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分 布 情 况 , 各 系 在 学 生 较 为 集 中 的 实 习 单 位 或 城 市 , 需 安 排1-2 名 驻 厂老 师 加 强 与 实 习 单 位 的 沟 通 及 学 生 管 理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 实 习 学 生 要 按 照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手 册 要 求 , 认 真 完 成 各 项 实习 任 务 , 并 由 校 外 指 导 教 师 评 定 学 生 实 习 成 绩 。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手 册 , 综
11、合评 定 学 生 实 习 成 绩 。第 十 四 条 专 业 负 责 人 按 照 学 院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的 要 求 负 责 学 生 实 习 成 绩 的 汇 总 、 审核 、 录 入 等 工 作 。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学 生 实 习 成 绩 的 管 理 、 归 档 等 工 作 。第 十 五 条 各 专 业 负 责 人 在 顶 岗 实 习 结 束 后 , 需 提 交 本 专 业 顶 岗 实 习 工 作 总 结 , 一 般 应包 括 顶 岗 实 习 实 施 的 总 体 情 况 、 存 在 问 题 及 进 一 步 完 善 的 措 施 等 。第 四 章 成 绩 评
12、定 与 管 理第 十 六 条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评 定 基 本 要 求 :( 一 )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由 校 内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综 合 评 定 。- 3 -( 二 ) 无 故 不 参 加 顶 岗 实 习 或 实 习 成 绩 评 定 不 及 格 的 学 生 , 不 能 获 得 相 应 的 学 分 。( 三 ) 因 生 病 或 不 可 抗 拒 因 素 等 原 因 不 能 参 加 顶 岗 实 习 的 学 生 , 必 须 提 交 相 应 的 证 明 材料 并 提 出 申 请 , 经 所 在 系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同 意 , 专 业 负 责 人 根 据 专
13、业 培 养 要 求 确 定 成绩 评 定 依 据 , 报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第 十 七 条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评 定 办 法 :( 一 )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校 外 指 导 教 师 评 定 成 绩 40%+校 内 指 导 教 师 评 定 成 绩 60%。( 二 )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采 用 五 级 评 分 制 , 90 分 100 分 为 优 秀 , 80 分 89 分 为 良 好 , 70分 79 分 为 中 等 , 60 分 69 分 为 及 格 , 60 分 以 下 为 不 及 格 。第 五 章 其 它第 十 八 条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的
14、 时 间 原 则 上 是 八 周 , 凡 无 故 未 满 规 定 顶 岗 实 习 期 限 者 , 其 顶岗 实 习 成 绩 为 不 及 格 。第 十 九 条 报 考 国 内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或 参 加 国 家 公 务 员 考 试 的 同 学 , 需 提 供 研 究 生入 学 考 试 或 国 家 公 务 员 考 试 成 绩 单 , 其 成 绩 评 定 办 法 参 照 第 十 六 条 ( 三 ) 办 法 进 行 。第 二 十 条 本 办 法 自 颁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 本 办 法 由 教 学 事 务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解 释 。附 件 : 1 顶 岗 实 习 指
15、导 教 师 工 作 职 责 2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职 责 3. 顶 岗 实 习 合 作 协 议 书 4. *系 *专 业 顶 岗 实 习 安 排 表 5 实 习 单 位 顶 岗 实 习 安 排 表 6.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责 任 书 7. *顶 岗 实 习 巡 视 记 录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6月30日- 4 -附件 1: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分为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学生技术咨询、专业指导、实习跟踪、思想和心理辅导,由各专业统一安排;校外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校外指导老师由校外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一、校
16、内指导教师职责:(一)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指导、跟踪联系和管理工作,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严格做到每周至少与实习生联系 1 次,全面掌握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并将指导情况和周考评情况及时记录在顶岗实习教师工作手册中。(二)每周向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汇报实习指导与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三)对于地理位置较为集中或学生人数较多的聚集型实习单位,每个月至少下实习单位现场指导学生 1 次,并与校外指导教师沟通交流;对实习学生人数少的分散型实习单位,可采用联合巡回指导的策略。(四)对实习中存在问题的学生,要经常与家长联系,使实习生家长能及时了
17、解其子女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力争学生家长对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和支持。(五)督促顶岗实习生认真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各项任务,履行对顶岗实习生的每周考核工作,全面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六)及时向顶岗实习学生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工作要求及相关通知,负责对实习学生的信息汇总、统计工作,指导学生办理好各项相关实习手续。(七)顶岗实习结束后收阅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评定学生实习成绩。二、校外指导教师职责:(一)配合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工作。(二)与学校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共同配合做好实习生各项指导工作。定期全面、及
18、时地向校方反馈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如遇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方。(三)注重对实习生不良情绪的及时疏导、不良行为的教育劝阻,尤其对实习生参- 5 -与传销、直销活动要坚决阻止;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帮助实习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四)切实做好顶岗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重视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对实习生在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五)督促顶岗实习生认真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考评工作。- 6 -附件 2: 顶岗实习学生职责一、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
19、受学院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服从校内指导教师的管理,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按照顶岗实习的相关计划和要求进行实习;服从顶岗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顶岗实习单位校外指导教师,服从校外指导教师的安排,虚心向他们学习,注意搞好与同事、同学之间的团结。二、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有统一着装要求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岗位,应按要求着装。着装应符合岗位的特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进入与顶岗实习无关的部门、做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上岗前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防治各种工伤事故的发生。三、在顶岗实习期间,学
20、生因违反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的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若由此造成他人伤害或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四、顶岗实习工作期间,爱护顶岗实习单位公物,不得随意损坏,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顶岗实习单位相关制度进行赔偿,严禁私拿工作用品离开工作地点。五、顶岗实习期间,严禁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互串岗位和干私活等,否则按顶岗实习单位纪律并结合学校学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六、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院将根据学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七、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处置并报告校
21、内指导教师。八、认真及时填写实习基本情况表、实习记录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时请校外指导老师签署意见、评定成绩并盖章后,将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上交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九、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要谨防社会上的就业骗局,以及传销组织的诱骗。对从网上或亲友、同学处获得的就业信息,应认真了解该单位的资质和信用等详细情况,谨防上当受骗。如用人单位提出先交押金,收走各种证件等要求,要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特殊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7 -附件 3: 顶岗实习合作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学生顶岗实习
22、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接受乙方学生顶岗实习,实习人数为 人,其中男生 人,女生 人。实习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甲方职责、义务1、积极与乙方开展校企合作,为乙方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接受一定数量的实习生。 2、为学生提供岗位培训和实习指导,为顶岗实习学生按照不少于 20:1 比例配备校外指导教师,并提供校外指导教师相关信息。3、配合乙方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习岗位要求制定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安排一定的教学内容(企业文化、岗前培训、职业素养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教学资料。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安全注意事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23、符合行业惯例的安全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5、学生实习期间,对违规学生,甲方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突发事件及安全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6、顶岗实习结束后,由甲方校外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表现给出评价意见及成绩评定。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的生活保障(如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有: 8、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法规。二、乙方职责、义务- 8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顶岗实习方案,明确实习任务,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2、按甲方的要求和条件,选拔合格实习生,提供实习生的详细资料名册。3、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
24、。成立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与甲方共同开展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等工作;加强顶岗实习的巡查和指导,通过各种形式对实习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引导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4、协助、配合甲方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违纪行为或意外事故。5、维护甲方的品牌信誉和经济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三、其他1、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需共同信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2、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9
25、附件 4: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院(系) 专业顶岗实习安排表班级:序号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岗位名称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开始日期实习截止日期联系电话QQ 或微信住宿(校内、校外) 出行方式 备注10注 1:实习开始、截止时间一栏请具体到“月日” 。2. 不住校的学生,请在住宿一栏写明住宿的具体情况(租房或实习单位宿舍等) 。3. 出行方式一栏中请写明去实习单位的出行方式(步行或几路公交等)附件 5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安排表实习时间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盖章) 实习内容序号 姓名 学号 岗位 1 岗位 2内容 1 时间 1 内容 2 时间 2校外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