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陽明大學 108 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推薦函壹、申請人(考生)填寫部分:申請人姓名: 報考所組別: 高中母校及就讀年月: 大學就讀院校科系: 申請人(考生)地址: 連絡電話: 貳、推薦者填寫部分:您與申請人之關係: 老師,共教過申請人 門課專題研究指導老師系主任 工作主管其他,請說明: 您與申請人認識之時間 年 月您與申請人接觸之機會(請勾選) 頻繁 偶而接觸 認識而不常接觸 教過課一、請依您對申請者之了解,做一客觀評鑑:評定等級及項目 傑出(5%)優(5-20%)良(20-40%)中等(40-60%)中下(60-80%)差(80-100%)無法評鑑一般知識專業知識求學動機創造力與想
2、像力情緒的穩定性毅力主動性責任心人際關係自信心與成熟度誠實與可信度溝通能力組織能力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二、其它意見:(請您列出申請人之優點和缺點及其在學術上可能的潛力)三、請勾出對本申請人的整體評價(請圈選):傑出 優 良 中等 中下 差 無法評鑑(5%) (5-20%) (20-40%) (40-60%) (60-80%) (80-100%)推薦人簽名: 工作單位: 職 稱: 地 址: 連絡電話: 備註:推薦函請於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由推薦人以限時掛號寄至您要報考的系所組。信封封面填寫如下:收件地址:112 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 155 號 國立陽明大學收件人: 研究所收。(報考所別名稱)複試(口試 )時如需攜帶推薦函至現場或郵寄,皆請依各系所組簡章分則內複試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欄位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