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17年以来,我省以“不见面审批(服务)” 为抓手,以实现“3550”改革 为 目标,加快推 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要求,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地区,找问题、补短板、求突破、重实效,放大我省“不见面审批(服务)” 改革效应,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现就加快推进“不见面 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2、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两聚一高” 新 实践,加快 转变 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2 服务”改革,建立健全“ 互联网+ 政务服务” 体系,进一步深化以“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为主要内容的“ 不 见面 审批(服务 )”改革,全面实现 “3550”改革目标,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力争2018年年底
3、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获得用水、获得用电、获得用气等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启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走在前列新征程,为“强富美高” 新江苏 建设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标杆引领。坚持借鉴先进经验与江苏实际相结合,以国际公认的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经济体为标杆,把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服务全流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营造规范、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办事环节痛点、堵点、难点,把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良性互动。坚持改革集成。以全国推广复制
4、“不见 面审批” 为契机,巩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集成各领域改革举措,优化审批环节,形成系统化、全链条审批服务机制,使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 3 各项改革举措有机衔接,推进整体性、协同性制度创新。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破除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修改完善,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便利快捷的审批服务体系。二、主要任务(一)推动“不见面审 批” 标准化、规范化1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落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要求,规范和引导行政审批实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不断优化“不见面审批” 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5、精简材料,构建标准统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改进审批方式和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审批服务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统计分析、可评估考核、可监测监管,形成科学合理的审批服务评价机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透明、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审批服务。牵头单位:省审改办。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2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在市、县(市、区)政府公布“ 不见面审批” 事项的基 础上推动省级部门牵头,以条线为单位编制“ 不见面审批” 标准化事 项清单,实现事项的公布、实现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请的材料、办理的时限、缴纳的费
6、用等六个方面在省市县三级实现标准统一。 对法定程序没 4 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一律列入“不见面审批” 事项清单,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也应列入“不见面审批” 事项清单,逐步做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 。对于“不见面审批”事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不见面审批” 方式办理或者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供材料的方式办理,各审批机构不得强迫当事人只能采取“不 见面” 方式 办理。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级各审批职能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3加快“不见面审批”配套改革的协同推进。一
7、是推进“网上办” 。将 “不 见面审批 ”标准化全程无缝嵌入江苏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系统,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体系与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系统有机融合。二是扩大“ 集中批” 。在市、县(市、区)和省 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在“市场准入”“ 投资 建设”等 领域以及针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民生服务类事项,实行“ 一枚印章管 审批” 。三是推广 “联合审”,完善数字化审图系统,推广淮安、南通、泰州、盐城等地联合审图经验做法,最大限度并联建设、消防、人防的审图职能,形成“不见面审图”模式。四是扩大“区域 评” ,总结评估“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 取代项目 环评、能
8、评试点情况,复制推广“ 区域评估”试点成果,11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区域能评、环评试点地区名单。五是优化“ 代办制” ,全面公布帮 办代办 事项清单,组建专业化代 5 办队伍,落实项目代办责任制,优化提升南京市江宁区“预审代办” 工作方法,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组建代办员队伍,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六是推广“快递送” ,建立适应企业群众需求,通过信息发送、MSN专递将审批结果送达的机制,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 ”“少跑腿”“零跑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让企业和群众知晓“不见面审批” 办事流程、操作方法和相关政策。牵头单位:省 审改办,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办、省级各
9、审批职能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二)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4进一步优化企业开业手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全省45个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证照分离” 改革试点工作,通 过“ 取消审 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等改革举措,简化优化办理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进一步拓展“ 多证合一” 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将更多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缩减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时间,确保新办企业“ 套餐” 服 务项目线上办理率 98%以上。支持泰州市开展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行
10、政许可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力争在年底前再推出一批试点地区。今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人行 6 南京分行、省税务局、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5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 理模式,总结推广各地 经验做法,优化业务流程,推广查询、缴税、缴费自助办理或者网上办理。推动实现信息共享全省全覆盖,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身份、婚姻、纳税、房产交易、教育、保障、贷款等
11、信息的横向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实现税务部门自行查询房屋套数核算税额和完税证明电子化;推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广电、网络等登记和过户的联动办理,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门在“一个窗口 ”或一个区域内集中办理,形成“ 一站式 ”服务。今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牵头单位:省国土厅,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6进一步优化企业施工许可办理手续。继续推广数字化审图、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并联审批、预审代办、容缺受理、联合审评、联合验收等改革举措。建立多部门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多部门统
12、一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建设,形成一个“ 集成窗口” 受理,各部 门并联审批办 理审批模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精简优化审批环节,构建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 7 流程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按照全国部署,明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和管理平台。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三)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 建设7统一归集政务信息资源。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的原则,统一归集政务信息资源,建立全省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共享数据。加快建设横向到边、
13、纵向到底、覆盖全省的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数据壁垒,最大限度实现办事材料共享复用、网络核验、系统调取,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优化提升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各设区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使用的审批服务系统尽快向各级审批局和政务服务机构开放端口、权限。年底前,市级平台全面接入省级平台,进一步推进省市两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牵头单位: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8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制定并实施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电
14、子公文、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推行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等,实现审批数据大归集、全程监测、实时统计分析和评估考核。完善以自然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权力事项编 8 码“ 一号二码” 为基本 标识的网上注册、 认证功能和权力事项信息提取功能,实现全省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一次认证、共享互认、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省政 务服务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9积极推动江苏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建设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公
15、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基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乡镇(街道)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延引,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互联网+政 务 服务 ”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省政 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级各审批职能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四)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10加快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突出以“安全生产”“环 保 优先 ”的改革目 标,明确政策性引 导条件、企业作出信
16、用承诺、实行联合审验、组织联合验收等各环节标准,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建设过程监管,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形成“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惩戒于后”的信用承诺审批工作格局,指导全省13个试点开发区在流程再造、准入设置、联合审验、联合 9 验收、有效监管等方面创新举措。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牵头单位:省 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11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在线审批平台与江苏政务服务网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审批
17、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优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加强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信用信息系统等专项领域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不断提升信息归集与关联应用水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12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 全面清理和取消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仍然存在的对外商投资的专项审批规定,凡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不提高审批部门的层级,不要求专门的材料证明,切实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实行国民待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
18、、 单一表格” 受理模式, 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 实增强外商投资企 业获得感。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五)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10 13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积极争取总局支持,扩大税收优惠以报代备事项范围,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不再报送材料,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成备案手续。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备案“自行判 别、申 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等改革举措。积极落实房产税、城镇使用税困难性减免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税收大数据分析,努力使每户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每个纳税人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牵头单位:省税
19、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1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减免和扶持政策。开展社保费源普查和费负测算分析,为合理降低费率积极献计。积极落实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备查范围。做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减征契税等政策落实,促进富民增收。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亏损弥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增值税降率,助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 位:省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14加快推动网上办税。全面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全省统一规范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等各环节标准。持续优化网上申报数据智能准备,不断扩大申报数据自动带入范围。优化完善申报智能提醒,智能校验等功能,进一步缩短申报准备时长。依托“ 互联网+”技术手段,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