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会.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321193 上传时间:2019-02-08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巴 马 瑶 族 自 治 县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巴 马 瑶 族 自 治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巴 马 瑶 族 自 治 县 民 政 局巴 马 瑶 族 自 治 县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文 件巴 卫 计 发 201750 号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社保中心、民政办、扶贫办,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实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广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1710 号)和河池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 2 -案(河卫医发2017 6 号)有关要求,我 们组织制定了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巴马瑶族自治县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马瑶族自治县 巴马瑶族自治县民 政 局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巴 马 瑶 族 自 治 县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7 年 9 月 15 日 印 发-

3、 3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1710 号)和河池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河卫医发 20176 号)有关要求, 结合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4、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 费” 新模式,开通生命“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二、实施范围和对象(一) 实施范围。全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实行住院费用“先诊疗、- 4 -后付费”。(二) 实施对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三)

5、 不享受县域内住院“ 先诊疗、后付费”的情形:1.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打架、斗殴、吸毒、服毒等)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2.人流和引产(有医学需要和政策规定的除外),以及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3.有恶意欠逃费记录、个人信用信息不良的患者。4.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享受县域内住院“先 诊疗 、后付 费” 的其它情形。三、实施内容及流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实行住院费用“先诊疗 ,后付费” ,入院 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出院时,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先诊疗 、后付费” 医疗服 务模式流程

6、图见附件 1。(一) 入院手续。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 证件) 在县 域内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 先诊疗 、后付 费” 住院费用结算 协议书(见附件 2)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收存患者医保卡或新农合- 5 -医疗卡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推进与扶贫部门的信息联网,实现贫困患者身份精准识别,减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方便群众。(二) 费用结算。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部分,

7、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并办理出院手续。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 住院 费 用延期(分期 )还款协议书(见附件 3),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工作运转。(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要按年度服务协议的约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拨付医疗费用。同时,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垫资情况,适当缩短

8、资金拨付周期,并积极探索开展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确保医疗机构不因“先 诊疗、后付费” 影响正常工作运 转。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一) 组织启动。20l7 年 9 月 25 日前,自治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辖区县、乡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完成开展“先诊疗、后结算” 制度的前期准备 工作。- 6 -(二) 全面实施。20l 7 年 9 月 30 日前,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 服务 模式工作。(三) 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先诊疗、后 结

9、算” 长效机制。五、保障措施(一) 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先住院、后付费” 服务模式推行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先住院、后付 费” 服 务模式开展情况的督 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医改成果。(二) 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就诊流程。各县、乡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流程图,完善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住院治疗服务。对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患者

10、,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要严把住院关口,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及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对接机制,严格审查建档立卡患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个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详实。各医疗机构以推行“先住院、后付费” 服务模式为契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服务。(三)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 一站式”结算。建立完善贫困患者- 7 -医疗费用县域内“一站式 ”结算制度,并配合逐步推 进自治区区域内、跨省区 “一站式 ”结算工作。协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11、,直接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 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通过整合相关医疗救治信息、医疗保障与救助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享受到即时结算的便民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四)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降低逃费风险。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和恶意逃费患者预警机制,防范恶意逃费、赖账、欠账等现象的发生。建立“恶意拖欠住院 费用” 黑名单制度,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恶意欠逃费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保障制度有序实施。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

12、 费” 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并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部门暂停其医保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相关医疗机构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相关部门对恶意欠款人员实施制约或惩罚措施。但对于自付确有困难的,要协调多方予以救助。(五) 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做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诚信意识,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 8 -好做法,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先住院、后付费” 诊疗服务工作取得实效。附件

13、:1.“ 先 诊疗、后付 费” 医疗服务模式流程 图2.“先诊疗 、后付费” 住院费 用结算协议书(样本)3.“先 诊 疗 后 付 费 ”住 院 费 用 延 期 (分 期 )还 款 协 议 书(样本)附件 1“先诊疗 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自愿选择加入“先诊疗、后付费”医 疗服务模式- 9 -与就诊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 疗费用结算 协议书,并将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到医院保管备查,住院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住院治 疗出院结算,患者向医院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补后个人承担的费用费用结清,医院归还患者证件,患者出院结算

14、困难,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期限,患者出院- 10 -附件 2“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样本)甲方(患 者) :乙方(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缓解贫困人口“ 因病致贫、因病返 贫” 问题,打赢“十三五”扶贫攻坚战,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也不向甲方催交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证明。二、甲方住院期间,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 12 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四、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留存甲方及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五、若甲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结算住院费用时,可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