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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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商 洛 市 铁 腕 治 霾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三 年 行 动 方 案(2018-2020 年 )(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一)五年来取得显著成效。2013 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 年) 和年度工作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级政府的污染防治责任。切实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六项

2、措施,严格环境监管,依法依规治理,实现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二)我市空气质量现状。在看到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空气质量与省上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建筑扬尘管控不到位,扬尘、粉尘污染问题仍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面临巨大压力。(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2一是考核压力不断加大。去年,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之春季、秋季雨水充足,气候利好大气降尘,我市环境空

3、气质量考核成绩很好,但关中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靠后。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贡献,以去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基数确定今年考核指标,且年年增加。因此,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二是联防联控的合力仍需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决心不大、措施不硬、投入不足,协调联动尚未有效建立,在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要求和自身工作方案上还有不少盲区,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三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臭氧污染呈现时段提前、浓度加重的特点,挥发性有机物防

4、治工作相对滞后,排放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已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明显短板,成为影响我市夏季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二、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3(二)工作目标。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第一阶段成果,以颗粒物(PM 10、PM

5、 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 X) 、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 3)前体污染物控制。到 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到 90%(330 天) ,细颗粒物(PM 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见附件 1) ,可吸入颗粒物(PM 10)明显下降,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1.优化产业结构。制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加大服务业扶持力度,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步伐。

6、(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每年削减燃煤 500 万吨,三年累计削减 1500 万吨。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削减任务挂钩机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未完成煤炭削减任务的县区,削减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同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3.城乡同步治理散煤。坚持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结合燃气管网、电网建设等实际,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以居民家用散煤和中小型燃煤设施为重点,开展城市、农村民用散煤削减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组织开展燃煤散

7、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标准。工商质监部门要以洁净型煤生产、销售4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型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4.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城市户表和农村智能电表改造。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各县区具体任务由市发改委另行下达)5.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20 年底前,所有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8、、燃煤设施和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其中,2018 年城市建成区内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2019 年全市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不少于 50%。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6.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逐步开展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要低于 80 毫克/立方米。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必须低于 30 毫克/立方米。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7.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项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18年 10 月底前各县区必须划定高

9、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8.禁止新建高排放企业。中心城区禁止新建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化肥、水泥、陶瓷、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砖瓦窑等行业企业,2019 年底前,上述现有企业产能实行减半生产,5优先实施中心城区内企业搬迁改造。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9.实施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推进清洁能源改造,采取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开展烤烟炉清洁化改造和农业大棚清洁化保温。开展秸秆颗粒燃料、制作木工板等生物质资源工业化利用,鼓励秸秆生物质燃气、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热解气锅炉等工业化利用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开展秸秆还田

10、、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现象。2019 年底前,农业大棚等生产设施使用液化天然气、电供暖等清洁化保温,其中,2018 年不低于 50%。杜绝使用散煤、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二)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10.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以国及以下汽油车和国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对高排放车辆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能力及相关市、县平台建设,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引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开展对公交

11、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 、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2018 年起,我市行政区域内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车辆须符合国标6准要求。 (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1.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燃油和燃气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 40%,2019 年不少于 40%。 (市工信

12、局、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2.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3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市、县两级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

13、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4.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鼓励和支持老旧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20891-2014)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自2018 年 5 月 1 日起,中心城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标准要求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标准要求的非道路工程机械。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7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5.加强油品监管

14、。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确保全市国汽、柴油全覆盖。 (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发展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6.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步伐,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三)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治理17.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理“七个 100%”,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

15、录。探索建立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格机制。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载、抛洒等现象。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18.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 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源。 (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

16、责)819.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市工商质监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20.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 2020 年,完成所有列入国家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 固定源的排放许可证核发,未按国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所有排放不达标企业于 2018 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逾期一律依

17、法关停。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1.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严格落实商洛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 ,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 (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控。推进石化、化工

18、、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推进加油站、油品储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完成所有餐饮油烟单位、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9加强 VOCs 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3.全面推进“散乱污”综合整治。完成现有“散乱污”企业整治。2018 年 7 月 1 日前,再次摸底核实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五)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24.提高重污

19、染天气应对水平。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实施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建立完善以大气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5.增强预测预报能力。建成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具备 72 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 168 小时潜势预报能力。强化环保、气象等多部门联动,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预报人员,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市环

20、保局、市气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6.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城市建成区在夏季(6 月1 日至 9 月 30 日)对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冬防期(11 月 15 日至来年 3 月 15 日)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 、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 、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 、10石膏板、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 50

21、%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商洛电力公司研究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高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六)坚持全民共治27.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 实 陕 西 省 网 格 化 环 境 监 管 指导 意 义 ( 试 行 ) , 按 照 “属 地 管 理 、 分 级 负 责 、 全 面 覆 盖 、 责 任到 人 ”的 原 则 , 完 善 县 、 镇 ( 街 道 ) 、 村 组 ( 社 区 ) 及 特 殊 功 能 区域 的 环 境 监 管 网 格 体 系 , 配 备 专 职 网 格 员 队 伍 。(市环保局、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一台两微三群”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 (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四、保障措施(一)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重大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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