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国 (境)内培训审批备案表备注:1.教职工在国(境)内在职脱产(含校内)学习培训、访学研究连续时间达两个月以上的请填写此表,办理审批手续。2.国(境)内学习培训、访学研究应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期限返校,不得擅自延长脱产时间。3.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办理此项审批时,请按干部管理权限一并办理组织审批手续。4.根据学校请销假制度,外出市区进行国(境)内培训的临行前需在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回校工作后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培训期间考勤按“国(境)内培训事由”填写。攻读硕士、攻读博士、博士后研究的,请在返校后一周内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学历学位、博士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备案。5.审批手续办结后此表原件交回人事处师资科留存,每月初由师资科向人事科提供上一月的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职工编号 民 族 籍 贯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最后学历毕业时间来校工作时 间专业技术职 务党政职务 手机号码所在部门 E-mail国(境)内培训事由 攻读硕士 攻读博士 博士后研究 国内访问 合作研究 其他经费来源 学校资助 学院资助 科研经费 对方资助 自筹 其他培训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培训(研究)机构培训(研究)机构: 专业(研究)方向: 所在部门意 见签章:年 月 日师资科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 签章:年 月 日人事处意 见签章: 年 月 日此表复印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