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服务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供应商资格要求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3.2015 年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4.提供 2017 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5.提供 2017 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专用收据或社
2、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6.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4.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4.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管理、陪护监管、服务质量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 。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商务与技术评分标准的建议1.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权重 50% 30% 20%分值 50 分 30 分 20 分评标总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
3、分2.技术部分评分表(50 分) 评分档次(带“ ”分值表示属于所在区间)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优秀 良好 一般1 用户需求响应程度 10 优于用户需求 8-10 分完全满足用户需求4-8 分部分满足用户需求0-4 分2 服务总体运作模式具体完善、可行性、针对性强 10 8-10 分 6-8 分 0-6 分3服务团队成员的配备合理,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考核标准、岗位责任,有培训计划,各类人员培训课程表及具体措施,有对岗位综合满意度的评价标准等资料9 6-9 分 4-6 分 0-4 分4质量管理体系及绩效考核机制。制度、流程清晰,管理体系完善,体现持续质量改进6 4-6 分 2-4 分 0-2
4、分5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护理专家团队和有护理资质管理团队,针对陪护服务风险有预防、控制的保证措施(提供护理专家团队聘用协议、劳动合同、社保购买明细)10专家团队及护理资质各达 5人及以上为优秀8-10 分专家团队及护理资质各达 3-4 人为良好4-8 分专家团队及护理资质各达 2 人及以下为一般0-4 分6应急措施:制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合理、细致、完善、可行5 4-5 分 2-4 分 0-2 分合计 50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3.商务部分评分表(30)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12014 年至今提供陪护服务的医院
5、业绩(请附上合同复印件作为评价证明资料)7 分2014 年至今在广州市内提供陪护服务的医院数量,三甲医院每家 2 分,二甲医院每家 1 分,最高得 7分22014 年至今在广州市内同一家三级、三甲医院陪护服务时间连续服务满 3 年 或以上的服务项目6 分广州市内每提供 1 家三级、三甲医院陪护合同复印件得 2 分,最高得 6 分,其他或无得 0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多份同类合同累加服务时间,服务时间计算截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3 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4 分连续 8 年或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 4 分;连续 3-7 年获得
6、“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称号,得 2分;连续 1-2 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称号,得 1分;没有或不提供,得 0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 分每提供 1 项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没有或不提供得 0 分。(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企业经营信誉度 2 分有,得 2 分;没有或不提供得 0 分。(提供中国商务部及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颁发的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 提供 2015 年度公
7、司财务审计报表 2 分有,得 2 分;没有或不提供得 0 分。(提供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 分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 2 分;无或不提供,得 0 分。(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8客户评价 2015 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业主评价,需加盖业主公章4 分 具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合计 30 分六、采购内容、服务期、陪护模式、最高限价及采购预算内容如下:采购内容 服务期 陪护模式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陪护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2 年一对一(24小时照护)人民币 240 元/天陪护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一对二(24小时照护)人民币 290 元/天陪护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二对 三(24小时照护)人民币 450 元/天人民币 3000000 元此费用包括陪护人员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税收、国家法定假期等其他所有费用。服务费按照实际服务天数和陪护模式结算,次月 10 日前支付。七、关于潜在投标人情况2016 年上半年我院委托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的采购项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服务项目” 共有 3 家采购报名单位,分别是广东泰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一家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广
9、州哲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与上次基本一致,估计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至少有 3 个单位。八、服务对象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残疾儿童因患疾病在外院医院住院治疗的儿童。九、服务地点广州市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武警广东总队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华侨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天河分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龙洞人民医院、萝岗区中医院及广州市专科医院等。十、项目实施要求1.中标人为采购人在外院住院的孤残儿童实施项目管理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残
10、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不虐待、歧视、污辱、打骂孤残儿童。2.中标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采购人的服务对象陪护服务的人员进行管理。统一建立人员档案。中标人所提供陪护人员与采购人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陪护人员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中标人与陪护人员协商确定,在招标当年确保陪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规定。陪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任何意外损伤(工伤)由中标人负责,由中标人按照与员工约定条款解决,中标人与陪护人员之间的争议纠纷与采购人无关。3.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根据患者病情情况提供一对一陪护模式、一对二陪护模式或二对三陪护模式) ,及时安排陪护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医疗机构服
11、务,正常需求提前一天告知中标人,突发疾病随时安排。4.中标人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 对采购人在外院住院的服务对象提供陪护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陪护工作有序规范的运行。服务期间项目主管要经常到服务地点检查和监督陪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完成情况及患者的日常生活所需等。5.中标人要建立对陪护人员行为规范、工作质量、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陪护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中标人统一证件,着装统一工作服,仪表端庄整洁、文明礼貌、诚信待人、态度和蔼、细心服务,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各项保密工作。6.中标人要建有完善的处理
12、突发性事件预案,发生问题应即刻赶赴现场妥善处理并随即报备采购人。陪护人员因失职导致的患者意外伤害(走失、损伤或死亡)与赔偿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采购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8.中标人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合理,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有春节等节假日的人力安排方案,确保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陪护人员必须满足采购人的需求。9.中标人应积极组织陪护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有持续考核机制,对上岗人员定期考核。10.中标人负责提供陪护员资料(含身份证、体检证明等)给采购人查验核实。十一、陪护人员服务行为要求和服务内
13、容1.仪表端庄整洁,使用文明言语,走路、说话、开关门动作要轻。2.热情服务, 对患者要有耐心、爱心、细心和责任心,避免过激语言和动作粗鲁,保持的良好工作态度,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3.接受采购人和所在病区医护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服从病区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4.不得在服务期间接待自己的客人;不得占用或挪拿患者的食物和物品,并妥善保管好患者住院用品,合理使用,厉行节约、不能浪费。5. 照顾患者起居饮食,帮助和督促患者起床、穿衣、漱口、洗脸、梳头、洗澡、洗头、洗衣、修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等,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收挂蚊帐和床铺整理,保持床单整洁
14、、干净无异味,床头柜无杂物,无不安全物品。6.协助护士做好患者手术和检查前的禁食工作,协助护士执行患者治疗、探热、服药时的配合工作;协助护送患者在院内及分院辅助检查和留取各种标本。7.护士执行治疗护理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协助护士观察各种管道是否通畅,有异常及时报告护士或医生。8.对危重患者要注意观察其面色和呼吸等,不能随便移动患者,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前来处理。9.协助护士观察患者饮食、服药、睡眠及病情并如实向护士反馈患者情况。患者输液时要及时解决患者的需求,不能随意约束患者或解除患者的约束,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10.对手术后或卧床患者要每天进行温水擦浴和更衣,协助护士按要求定时
15、翻身,更换体位,帮助患者拍背助排痰、功能训练。根据患者需要为其活动关节、肢体或扶患者下床活动。11.对生活不能自理患者要定时帮助大小便,更换纸尿片,如遗大小便要及时清洗臀部和更换潮湿污染的衣物及整理床单位,保持患者皮肤清洁、干爽。对有跌倒和坠床危险的患者,随时陪伴左右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12.根据需求随时为患者擦汗、盖被,视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增减或更换衣服。13.帮助患者洗手、进餐、对不能进食要帮助喂食、喂水、喂药,餐后清洁面部,收拾清理餐具,保持各种物品的清洁干净,并协助取舒适体位等。14.在病情允许和经护士、医生同意下多扶患者坐起或抱起(婴幼儿) ,保持患者舒适体位。15.患者住院期间需补充
16、物品时提前一两天通知采购人。16.协助处理患者出入院,如更衣、收拾物品、接送患者。17.不得辱骂、殴打、虐待患者,不得对患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十二、陪护人员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1十三、付款方法和条件:为有效保证陪护服务达到标准,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陪护工作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用工作计分制度,中标人必须认真执行,项目主管对医院陪护服务质量认真负责,如中标人出现工作人员未按合同的规定、要求作业,未按规定保证陪护人员配备或者工作中出现疏忽大意、陪护工作质量未达标准,中标人应立即无偿整改。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在合同期内执行以下条款:1.每月 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上月被照护对象姓名、
17、照护性质、服务天数及陪护人员考勤登记表,每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由采购人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具体支付金额由采购人相关部门根据中标人每月实际服务人数和天数及陪护模式,合同单价及用户需求书中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考核表考核情况确定。中标人应提供等额财政部门监制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2.项目主管应做到尽职尽责巡查其各管辖区,如发现质量未达标准,应及时指导陪护人员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3.每月由采购人护理部及属下部门根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考核表进行检查及总评。相关管理人员根据标准对中标人的员工进行评估,采用 10
18、0 分制,分数为 90 分以上为合格(含 90 分) ,低于 90 分为不合格,90 分以下责令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并加强督促教育,力争完善各项工作。4.计酬方式:根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考核表总评情况综合打分,按合格率计酬。合格率为 90 分以上(含 90 分)可得全额酬金,合格率低于 90 分以下,限期整改外。合格率在 80 分以下的,除限期整改外,甲方只付 95%的酬金,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警告,并作为付款依据。若一年内累计发生 4 次合格率在 80 分以下的情况,则福利院有权立刻终止合同。5.由于陪护责任导致的医疗纠纷和员工自己违反操作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由中
19、标人承担全部责任。6.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除公司酬金 2000 元罚款并立即辞退处理:虐待、污辱、歧视、打骂孤残儿童。7.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提出用工人数,如陪护人员配备不齐或出现脱岗现象,必须 24 小时内提供足够的员工到岗,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发相应人数、工作日的薪酬。备注:抽查及月中检查对中标人发现存在的问题、落实情况要向采购人及时反馈。附件 1: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在外院住院医院陪护人员考核表医院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考核内容 评 分 标 准 扣分原因 扣罚分值仪容仪表(2 分)衣着得体,挂牌上岗每发现一次未穿工作服上班扣 1 分;未挂牌上岗扣 1 分。职业道德(23 分)每发
20、生一次诽谤辱骂患者现象扣 3 分;发生陪护员变相体罚、殴打患者扣 20 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5 分) 上班实行考勤制, 擅自离岗发现一例扣 5分。工作态度(33 分)服从安排(5 分)有违反医院的要求和规定,不服从所在医院管理和甲方监管,每次扣 5 分。病房整洁(2 分)床单不整洁、床下摆放杂物多发现一次扣 1分。床头柜物品摆放杂乱、有污垢发现一次扣 1 分。没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发现一例扣 4 分; 工作质量(45分)安全措施(24 分)陪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患者发生坠床、摔伤、烫伤、夹伤、撞伤、窒息、走失等意外事故,查实陪护员责任一例扣 20 分。情节严重
21、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评考核项目 评 分 标准 分 类 别备注:1.陪护人员胸卡如不便佩戴胸前,但要放在病房床头或明显处,否则按未挂牌上岗。2.除武警医院陪护人员需穿统一工作服上岗,其他医院视情况可不穿工作服,但保持服装整洁。生活照顾(4 分)患者的个人卫生,指、趾甲长短适中,陪护员没有及时处理(修剪)发现一例扣 2 分。没有及时更换衣服、尿片,发现一例扣 2 分 。其他 (15分)私自带走患者用品发现一例扣 5 分;情节严重及屡教不改,予以辞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拍照外传,不得对外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等,违反一次扣10 分,并予以辞退。餐前 (1分) 每发现一次餐具不卫生扣 1 分; 餐中 (3分)每发现一例饮食温度不宜、喂饭姿势不正确、不耐心或私藏食物扣 3 分。 协助进餐(5 分)餐后 (1分) 餐后未及时撤走餐具或未及时清洗扣 1 分。 “缺人”现象 (10 分)没按陪护模式要求配备人员数,每缺一人扣一人工资,同时每缺一人扣 10 分。评价(15 分)培训上岗(5 分)陪护人员没有培训直接上岗的,发现一例扣5 分。 本次得分:检查情况说明:检查者签名: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 本月平均分:陪护组长或陪护签名:项目主管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