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17 年 12 月1.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56 号):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第十二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
2、16 38 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 )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需要,向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机关 ”)申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行 为。第八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二、承办机构三孝口街道党政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申报材料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政府信
3、息公开用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五、服务流程(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辖区街道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合肥市庐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
4、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庐阳区区政府网页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三)申请处理 1、街道党政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2、对不属于区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街道办事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
5、息,党政办应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4、街道党政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六、办理时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庐阳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庐阳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
6、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七、收费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 23 号三孝口街道办事处 512办公室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咨询电话:0551-62645753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庐阳区三孝口街道纪工委;监督投诉电话:0551-62641492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国务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知识问答: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1. 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7、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2. 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公章,连同个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3. 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助学贷款合同。4. 学生将填写好的助学贷款合同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返回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5. 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及学校的回执单交给信用社,信用社将学生的贷款打到学校的账户上。教育厅、财政厅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 20072 号)四、认定程序 1、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
8、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 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二、承办机构三孝口街道党政办三、服务对象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四、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五、申报材料1.“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如家庭属于低保户或特困职工户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3.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为伤残人员,需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由学生本人说明情况;4.家庭主要成员(除本人外)户口簿复印件;5.家庭需赡养老人情况(含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社区有效证明,证明
10、中需说明是独立赡养等情况。六、服务流程1. 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2.受理:街道党政办受理。七、办理时限即办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 23 号三孝口街道办事处 512办公室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咨询电话:0551-62645753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庐阳区三孝口街道纪工委;监督投诉电话:0551-626414923.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证明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1.身份证明;2.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二、承办机构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党政办三、服务对象个人(公民)4、申请条件1.中国公民;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 教师法规定的义务;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4.具备 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