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人同时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该生表现(学习、生活方面)确定申请贷款人员组织学生如实填写(或在网上申报填写、打印)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 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 ,学生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已婚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学 院 进 行 材 料 初 审 , 如 发 现 不 符 合 要 求材 料 , 应 通 知 学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修 改 ,补 充 。 整 理 出 具 申 报 贷 款
2、 其 他 需 要 材 料( 见 证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有 学 院 证 明 公章 的 学 生 成 绩 证 明 、 申 请 国 家 助 学 贷 款学 生 审 核 信 息 表 ) 将 申 请 国 家 助 学 贷款 学 生 审 核 信 息 表 交 学 工 部 ( 处 ) 国家 助 学 贷 款 管 理 科 统 一 编 制 贷 款 合 同 号学院根据反馈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名单和合同号组织所有材料齐全的学生填写借款借据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及签订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生诚实守信承诺书学院审核材料齐全和各种表格填写正确后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应包括:学生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
3、请审批表 、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 、 借款借据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 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生诚实守信承诺书 、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借款学生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学生父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借款学生已婚须提供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学院提供的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有院系证明公章的贷款学生的历年成绩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须附电子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并在网上公示申请名单,合格后报送银行审批学院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相关表格(或指导学生在网上进行申报)学院到学生资助
4、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借据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银行审批发放名单存档,放款、扣费、退费名单网上公示。每学年开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银行根据借款学生成绩发放当年贷款。获贷学生放款、扣费、退费名单,放款借据转学院获贷学生签领借据,核对放款、扣费信息银行审批合格后发放贷款到合同指定的学校帐户,由学校财务处根据名单统一扣缴学费和住宿费,退款转入学生还款帐户贷款学生毕业前与银行签定还款协议及还款计划,还款协议存入个人档案依照还款计划按期将贷款存入指定帐户或银行卡每季度在校园网上公布违约名单,个人恶意欠贷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逾期一年将在公开媒体(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上)公开公布毕业后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结束(凭银行结清贷款证明将还款协议从个人档案取出)银行计收罚息,追究法律责任,追收贷款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