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审批表申请人/单位 联系电话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班级、个人音乐会由系部主办) 承办单位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主要参与人员是否进行微信宣传报道是否在音舞楼门口张贴海报张贴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活动内容(另附纸质版海报和节目单,海报用 A4 纸黑白打印即可):指导教师审核意见(需全程参与) 签名: 年 月 日班主任审核意见(不是班级活动不用签)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音乐学院党委审核意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展演活动承诺书为确保学校各项艺术展演、学术活动始终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递正能量,我就本次活动向学校郑重承诺: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2.作品主题健康向上,弘扬正气,保证不出现违反党和国家及学校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3. 活动期间,保证不出现、不宣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4.保证不邀请特殊背景的人员(如邪教、藏独、疆独、台独、港独分子等)或宗教团体人员参与;5.演出内容严格按照节目单进行,不随意增加任何环节;6.自觉服从学校的安排和指挥,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人(指导教师/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