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异地就医资格备案业务一、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62 号。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的当前参保地为玉林市本级;2、申请人属于下列范围之一:(1)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或在北部湾经济区外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2)属于长期在北部湾经济区外异地工作或异地居住(3 个月以上)需在工作或居住地就诊的参保人员。三、办理材料1. 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3 份;2、长期在异地居住、工作、学习或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等证明材料原件 1 份;3、出示医保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提交
2、医保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1 份。四、办理地点玉林市广场东路 758 号玉林市社保局一楼 21-28 号窗口。五、办理时间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六、联系电话玉林市社保局:社保定点管理科 2671061,咨询电话:2833566,2858432玉州区社保局待遇发放股: 0775-20992822福绵区社保局待遇发放部: 0775-2212622北流市社保局待遇发放部: 0775-6239121容县社保中心待遇发放部: 0775-5137808陆川县社保局待遇发放部: 0775-7215188博白县社保局社保定点管理股: 0775-8233528兴业县社保局待遇发放股: 0775-3778218七、办理流程异地就医资格备案业务流程图八、相关附表附件: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未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申办人向社保局服务窗口提交申办材料社保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审核申办材料社保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完成:1、在相关申办材料上签名、署日期、加盖业务章;2、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3、将相关材料返回给申办人社保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向申办人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