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督查实施细则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督查情况 得分1.各地区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机构。 30 未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不得分。2.制定本地区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或方案。20 未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不得分。3.召开会议对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0 未召开会议部署不得分。4.对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督查。 201. 根据国家、省、市提升工程意见或实施方案,未开展督查不得分。2. 督查不力或缺少督查相关资料酌情扣10-20 分。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5. 本地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信息
2、化建设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情况。301.查阅文件资料。2.访谈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3.实地查看。检查国家、省、市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国家、省、市发改委立项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酌情扣 10-30 分。二、落实政府对基层中医药投入补6.逐步增加基层中医药投入,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以及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 (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30查阅文件资料。1未逐步增加基层中医药投入的,不得分;2. 获得省级以上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地区,中医药事业占全县(市、区)卫生投入比例,近 3
3、 年有 1 次以上低于 8%,不得分;3中医药事业费未用于中医工作的,不得分;措施不具体或未落实的,酌情扣 10-30分。7.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有利于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 (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201. 未制定相关倾斜政策、无具体补助办法的,不得分;2. 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措施未落实的,不得分。8.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20未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的,不得分。偿政策9.认真实施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 年版),及时完善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
4、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 201. 未及时完善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的,不得分;2. 未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的,酌情扣 10-20 分。三、落实医保对中医药鼓励政策10.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 完善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向基层倾斜, 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30查阅文件资料。未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的,不得分。11.全面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 (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20 未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的,不得分。12.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管理,采取加强中药
5、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建立专项点评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中药饮片的不合理使用。 (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 201. 未制定并落实加强中药饮片管理和使用相关制度的,不得分;2. 实地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发现 1例不规范行为的,扣 5 分。四、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 13.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 (请附本地区具体举措) 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1. 未制定相关鼓励政策的,不得分;2. 有相关政策但未落实的,酌情扣 5-20 分。14.到 2020 年,本地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 6 类 15 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50
6、本地区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 3 分。 (实地抽查机构不达标,如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标,则本项不得分,下同)本地区如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分值为0,本细则第 16 项分值变更为 100 分。请注明本地区机构总数、达标数和比例。15.到 2020 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的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50本地区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 3 分。本地区如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分值为0,本细则第 17 项分值变更为 100 分。请注明本地区机构总数、达标数和比例。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16
7、.到 2020 年,本地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 6 类 15 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5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本地区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 3 分。本地区如无乡镇卫生院,本项分值为 0,本请注明本地区机构总数、达标数和比例。细则第 14 项分值变更为 100 分。17.到 2020 年,10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的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50本地区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 3 分。本地区如无乡镇卫生院,本项分值为 0,本细则第 15 项分值变更为 100 分。请注明本地区
8、机构总数、达标数和比例。18. 到 2020 年,本地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 4 类 5 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50本地区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 3 分。本地区如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本项分值为0,本细则第 19 项分值变更为 100 分。请注明本地区机构总数、达标数和比例。19.到 2020 年,本地区 95%的村卫生室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 4 类 5 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50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95%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3 分。本地区如无村卫生室,本项分值为 0,本细则第 18 项分值变更为 10
9、0 分。请注明本地区机构总数、达标数和比例。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20. 本地区在广覆盖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基层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 ”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301.查阅文件资料、近三年年报数据。2.实地考察。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没有上升,不得分;2. 实地抽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没有上升的,每个机构扣 2 分;3. 2017 年度占比未达 3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2017 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 )人次,同类机构诊疗总量( )人次,占比为( )% 。七、基层中医药绩效考核2
10、1. 本地区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 15%。 (是/否)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中,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药服务量等内容分值占比低于 15%,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22. 到 2020 年,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 20%以上。20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实地抽查机构不达标,如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标,则本项不得分,下同)人员比例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个,占比为(
11、 )%;乡镇卫生院( )个,占比为( )% 。23. 到 2020 年,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30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占比为( )%。24. 到 2020 年,本地区的 9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30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95%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达标的村卫生室( )个,占比为( )% 。八、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25. 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
12、 0.4-0.6 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本地区城乡每万居民拥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不足 0.4 人,则本项不得分。本地区城乡每万居民拥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人。26.本地区是否开展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 (是/否) 20 未开展,则本项不得分。2016-2017 年培训人数( ) 。27.本地区是否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是/否) 20 未开展,则本项不得分。2016-2017 年培训人数( ) 。28. 本地区县(市、区)中医医院共有( )个,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的有( )个,占比为( )%。20 有 1 个未达二甲水平
13、,不得分。九、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9. 2017 年度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 )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的人数( )人,占比为( ) %;0-36 个月儿童( )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的人数为( ) ,占比为( )%。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65 岁及以上老年人、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足 55%,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实地抽查机构不达标,如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标,则本项不得分。十、基层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30.本地区贫困县中医医院是否有确定对口帮扶关系的三级中医医院按照国家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完成帮扶工作目标。 (是/否)
14、对口帮扶的三级中医医院是( ) 。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或未完成帮扶工作目标的,则本项不得分。31. 本地区是否有市( 地)级中医医院每年对口帮扶至少 4 所中心乡镇卫生院。 (是/否) 对口帮扶的市(地)级中医医院是( ) ,受援中心卫生院是( ) 。201. 未开展,则本项不得分;2. 已开展,但无实质性进展或无帮扶效果的,酌情扣 10-20 分;3. 无文件、协议等支撑材料的,酌情扣10-20 分。32. 本地区是否有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每年对口帮扶 4 所一般乡镇卫生院。 (是/否) 对口帮扶的县级中医医院是( ) ,受援卫生院是( ) 。20
15、1. 未开展,则本项不得分;2. 已开展,但无实质性进展或无帮扶效果的,酌情扣 10-20 分;3. 无文件、协议等支撑材料的,酌情扣10-20 分。33.本地区建有中医药健康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 )个,占比为( )%。 20 低于 10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十一、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情况34.本地区建有中医药健康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的乡镇卫生院有( )个,占比为( )%。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 低于 10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十二、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35.县级综合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
16、准 、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到2020 年, 8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设有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考察。1. 县人民医院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的,不得分;2. 已设置但功能不健全的,酌情扣 10-20分。注:1.扣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数2.督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总分为 1000 分,900 分以上(含 900 分) ,为优秀;750 900 分(含 750 分)为良好;600750 分(含 600 分)为一般;600 分以下,为较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36.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江苏省“十三五” 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 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到 2020年,100% 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01. 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未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的,不得分;2. 已设置但功能不健全的,酌情扣 10-20分。力37.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301. 家庭医生团队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不得分;2. 家庭医生团队除基本服务包外,个性化服务包中无中医药内容的,酌情扣 10-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