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龙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排水管道上跨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安全评估招标信息表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排水管道上跨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安全评估二、项目背景为将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二期工程部分地表水有组织地外排,经设计论证,拟从 C2 区东南角设置管道重力排水,穿过现状山体后,再通过新设置明沟,通过南科大东侧的现状山体,最终排入大沙河。因方案线路涉及上跨长西供水和东江供水工程。为确保安全,需分别对其进行安全评估。三、工程内容/服务内容序号 工作内容 备注1 基 础资料收集、整理收集长西引水渠、东江供水隧洞的资料,甄别分析,结合项目情况分析资料的准确性。主要参数分析
2、计算结合地质资料,分别计算施工期、运行期本工程对现状水工建筑物的沉降、变形分析计算。2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合理化措施 为保证水工程和本工程相互间安全,提出相关合理化措施。结论和建议 根据计算、分析,最终得出本报告的结论和建议。报告编制 汇总相关成果及资料,完成报告的编制。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或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2、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租赁场所要求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3、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执业记录
3、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4、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定标方法一次票决法六、投标报价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11.25 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7、投标资料(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 1、附件 2)。2、详细的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 3)。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同类型项目案例证明文件或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相应案例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参加单位公章。专业顾问参与项目,且顾问需有完成政府或行政事
4、业单位的相关案例介绍,需提供案例说明并加盖公章。4、投标承诺函(参考附件 4)。5、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提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参考附件 5)。(1)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文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三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 ”,当正本与副本有一不致时,以正本 为准。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 A4 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
5、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法人公章。8、提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8 号设计大厦 417 室咨询电话:高工,83781660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9、截标时间2018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8:00十、合同格式建设工程专题研究合同(涉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安全评估)工程名称:深圳市龙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排水管道上跨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安全评估 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华区 委托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研究单位: 合同编
6、号(委托单位): 合同编号(研究单位):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乙方(咨询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就 深圳市龙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排水管道上跨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安全评估 项目的咨询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作具体内容、形式和要求1.1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龙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排水管道上跨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的安全影响评价。建筑物与原水管、隧洞安全距离、保护措施等强制性条文件符合性的评价与分析;建筑物施工期对原水管、隧洞安全影响的评价与分析;对原水管、隧洞供水水质
7、及安全评价与分析;对原水管、隧洞检修及运行管理的评价与分析;主要执行标准如下: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码 标准等级1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国标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03-2004 部标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14 国标4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191-2008 部标5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SL744-2016 部标6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7931-1995 国标1.2 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甲方和深圳市有关职
8、能部门的评审要求。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1 项目主体设计文件(及电子版)2 项目相关资料、函件、批文(以下空白)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份数 内容要求 交付时间1深圳市龙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排水管道上跨东江供水隧洞及长西引水管道安全评估报告6 按 1.1 条 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以下空白)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4.1.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4.1.3
9、 甲方应负责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4.1.4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1.5 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4.2 乙方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4.2.2 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2.3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
10、的支出。4.2.4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需相关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4.2.5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所有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前期信息、技术图纸、资料、经营信息、人力资源、本合同所涉及的研究内容、成果等)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其秘密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图纸等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4.2.6 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应该应甲方之要求就工作成果的相关内容做出说明。4.2.7 如乙方未经甲
11、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有关责任的权利。4.2.8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4.2.9 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它研究成果,双方同意其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含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权利均属于甲方所有。成果提交甲方后,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发明人/作者的名义在学术研究领域发表、申报评奖。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为任何方式使用、修改和处分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12、。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上述工作成果做任何复制、修改、转让、自行或提供给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五条 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交付、验收。5.1 费用:本工程咨询费为人民币 。该笔费用包括:现场查勘、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计算、报告编写印制与的专家评审费用等。5.2 付款5.2.1 甲方在审核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和申报资料合格无误后,按本合同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费用。乙方须提交给甲方等额发票。5.2.2 具体付款时间为:序号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1报告具备(或取得)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或审批通过
13、)支付 90%报告具备(或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或审批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2 审计完成后 支付尾款 审计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5.3 成果交付以上所有工作成果应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交付。5.4 验收对于乙方在合同项下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各阶段的工作成果),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的,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6.1 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要求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
14、并盖章)的日期为准。6.2 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救济措施。6.2.1 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6.2.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6.2.3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6.2.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6.3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因本条约定
15、情形终止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6.4 合同终止后果6.4.1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应予以销毁。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否则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延期付款期的利息。7.2 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导致甲方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调解不成时,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约定9.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40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9.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9.3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4 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如 传真、会议纪要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5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9.5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