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基础教育信息化综合应用及管理运行维护北京市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运维招标编号:BIECC-ZB4746招 标 文 件采购人: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一 说 明 .11. 采购人及合格的投标人 .12 资金来源 .23 投标费用 .3二 招标文件 .34. 招标文件构成 .3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 .3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48. 投标文件构成 .4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
2、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10. 投标报价 .711. 投标保证金 .812. 投标有效期 .9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5. 投标截止时间 .10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撤销 .10五 开标及评标 .1117. 开标 .11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1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2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321. 比较与评价 .14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823. 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 .18六 确定中标 .19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924 确定中标人 .2025 中标通知
3、书 .2026. 签订合同 .2127 履约保证金 .2128 其它 .2129.质疑 .21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241 定义 .242 技术规范 .243 知识产权 .254 交货方式 .255 付款条件 .256 质量保证 .257 检验和验收 .268 索赔 .2639 延迟交货 .2710 违约赔偿 .2811 不可抗力 .2812 税费 .2813 合同争议的解决 .2814 违约解除合同 .2915 破产终止合同 .2916 转让和分包 .3017 合同修改 .3018 通知 .3019 计量单位 .3020 适用法律 .3021 履约保证金 .3022 合同生效和其它 .31
4、22.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四份,卖方二份。 .31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2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37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39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0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41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42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43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44附件 9 运维服务方案 .599-4 其他 .59附件 10 项目实施能力证明 .6010-2 系统平台功能实现及项目参与人员能力证明 .60第五章 投 标 邀 请 .61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63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64第八章 采购需求和服务内容 .651第
5、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采购人及合格的投标人1.1 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 投
6、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1.2.6 投标人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1.2.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1.2.8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21.2.9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1.2.10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监理公司等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8、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 资金来源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
9、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3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 采购需求和服务内容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
10、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要求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4以答复。逾期收到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要求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收到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6. 采购
11、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否则采购人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
12、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采购需求和服务内容”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8. 投标文件构成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投标书(格式)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
13、式)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7-2 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如为自然人投标或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交)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 2016
14、 年年度或 2017 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可不再提供 7-5 附件内容)7-6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6的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截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日历日)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信
15、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核查的结果为准并将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涉及则提供。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 8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涉及则提供)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及则提供)8-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
16、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8-4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8-5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附件 9项目运维服务方案9-1 本项目详细的实施计划9-2 本项目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9-3 对本项目保密要求的承诺9-4 其他附件 10项目实施能力证明10-1 业绩证明710-2 参与人员能力证明附件 11服务承诺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9.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
17、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它包括:9.2.1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等。9.2.2 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如存在备件和专用工具需要列明)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要求。10. 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服务费用包括人员费用、系统维护费用、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等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中标金额之外的任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