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使用单位联系人 电话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止或 年 月 日(上午 下午 全天)会议内容参加人数 校领导 位,主要有: 其他人员 位。需使用的会议室在下列里打: 第一会议室(32 座) 第二会议室(58 座) 第三会议室(36 座) 第六会议室(35 座) 第十会议室(72 座) 宏达厅(180-200 座) 注:第四会议室(31 座)暂停使用。服务要求 如需使用,请在下列 里打 : 音响设备 投影设备 茶水学校办公室审批意见签字: 盖章:备 注1.使用单位至少提前半天(重要或大型的会议至少提前一天)将本申请表(须经过校办行政一科审批)提交至一楼值班室登记。2.学校层面会议(限校部办公大楼区域),由物业协助提供茶水等会务服务,使用单位自备茶叶,并至少提前 1 小时将茶叶交至会务中心(1021 室,联系电话:22841186)。3.会议期间需要投影设备,请自备笔记本电脑,并至少提前 2 小时联系会务中心调试。校部办公大楼物业 24 小时联系电话:22841186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