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R2B-16820招 标 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七年三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0第六章 图 纸(另册) .7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92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2017】24 号文核准建设,建设
2、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2.2 建设地点:江永县上甘棠村。2.3 规 模:工程总投资约 16625211.02 元(最终以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招标控制价)2.4 工期要求:210 天(日历日);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8 标段划分:
3、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4、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证明方式:需提供连续近 6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5、,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6 中标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一经发现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3.7 因项目施工地与靠近周边居民区,周边居民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履约保证金凭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盖单位公章留存)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4 日 17 时前(节假日不休)
6、到招标人处领取踏勘证明自行踏勘现场并与招标人签订承诺书。3.8 在公告公示后项目所在地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 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户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191002132920002611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
7、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支行账 号:43050171740800000112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
8、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
9、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江永县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746284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90460622/0746-8379907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
10、有限公司地 址:江永县联 系 人:何先生电 话:13874628432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90460622/0746-83799071.1.4 项目名称 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1.1.5 建设地点 江永县上甘棠村1.2.1 资金来源 自筹及国家补助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1.3.1 招标范围 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0 天(日历日)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
11、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资格: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施工项目部其它
12、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 项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前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前发布。)招标人澄
13、清文件发布方式: 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者提供二
14、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不能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模糊不可查,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5)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证;(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
15、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0)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11)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连续近 6 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7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未按要求提交以上全部有效证件和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
16、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户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1910021329200026111(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
17、整治(一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4 日 17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
18、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36 个月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 36 个月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
19、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8(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部分为投标报价部分一式肆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投标函部分一式肆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技术标肆份,不分正副本。3.6.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
20、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每册采用 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示:商务标部分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可只提供一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并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递交。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三楼开标室。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各投标单位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招标人评委资格:进入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个 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壹佰陆拾万元
22、整递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的托管9账户管理。开户名称: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支行账 号:43050171740800000112履约担保缴纳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4 日 17 时前(1)递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江永县上甘棠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退还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
23、1.1 类似项目市政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1000 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近 3 年(指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内,以竣工验收表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类似项目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网址查询(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不计分。)10.1.2 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
24、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
25、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时,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扣 5 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180 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720 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10.1.3 工程获奖情况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