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 岛 市 教 育 局 处 室 函 件 关于做好 2017 至 2018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有关在青高校:2017年高校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做好 2017-2018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各区市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 2017年 8月 1日至 9月12日。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财科教201721 号)要求,从 2017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
2、贷款业务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2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各区市要按照关于的通知 (教助中心 2017 21 号 , 附 件 1)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 版) 要求,在市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确保“应贷尽贷” 。三、贷款额度和用途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 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
3、可用于生活费。四、贷款申请受理流程(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今年网上申请截止至 9月 12日。各区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高校应组织续贷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并完成续贷声明核实工作,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县3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不得以高校未审核为理由拒绝贷款申请。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
4、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 版) (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在我市市属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网上申请。(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区市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 )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本学年所有借款合同一律套打,严禁各区市以任何形式私印空白合同文本。今年合同文本内容有变更,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
5、(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区市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支付宝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 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4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 ;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 ,在系统中录入并确
6、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应于 2017年 10月 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 2017年 10月 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五、有关要求(一)各区市、各高校要尽快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要通过网站或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或热线咨询电话,保证受理期间热线电话畅通,及时回答学生的咨询和投诉,提升服务质量;各高校要于贷款申请受理前做好高校账户维护、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录入工作。(二)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7、,在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业务受理现场悬挂“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xx县办理中心”等内容的横幅,为贷款学生5讲解办理程序、提供咨询,并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见附件 2) ,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为您服务学生资助下载专区”下载。(三)各区市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具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尚未成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单位,要在相关机构加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牌子,方便学生和家长顺利办理贷款业务。要按照我市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四)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 助学贷款呼叫中心” ,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联系。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陈敬娟,联系电话:82734236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联系人:张森,联系电话:83783066附件:1.关于的通知2.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须知63.各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讯信息一览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 7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