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主干道清漂作业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HXCG1804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散采购)采 购 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代 理 机 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 制 时 间:2018 年 5 月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目 录 .- 2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4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4 -二、资金来源 .- 4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4 -四、投标、磋商有关说明 .- 4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 -六、其它有关规定 .- 5 -七、现场踏勘 .- 6 -八、联系方式 .- 6 -第二篇
2、 磋商项目需求 .- 7 -一、项目一览表 .- 7 -二、项目基本概况 .- 7 -三、服务范围 .- 7 -四、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 7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 9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9 -二、报价要求 .- 9 -三、考核方式 .- 9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1 -五、付款方式 .- 11 -六、知识产权 .- 11 -七、其他 .- 11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 应和采购终止 .- 12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2 -二、评审标准 .- 14 -三、无效响应 .- 15 -四、采购终止 .- 15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3、 .- 16 -一、磋商费用 .- 1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6 -三、磋商要求 .- 16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17 -五、中标通知书 .- 18 -六、缴纳履约保证金 .- 19 -七、关于质疑和投诉 .- 19 -八、签订合同 .- 20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22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5 -一、经济部分 .- 25 -二、服务部分 .- 27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三、商务部分 .- 30 -四、资格条件 .- 32 -五、其他资料 .- 37 -附件二(1):最后报价表 项目总价报价 .- 42 -附件二
4、(2):分项报价明细表 .- 43 -附件三(1):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 44 -附件三(2):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明细表 .- 45 -附件四:投标人信息卡 .- 46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辖区濑溪河主干道清漂作业承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名称 采购限价(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数量(名)龙水镇辖区濑溪河主干道清漂作业承包服务 24 0.4 1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为 24 万元。三
5、、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无四、投标、磋商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和重 庆市大足区公共 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6、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 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 年 5 月 5 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投标保证金缴纳1.缴纳起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10:00 至 10:30(以大厅 LED 电子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递交“投标 人信息卡”,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递交投标人 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缴纳方式:仅限于现场刷卡“POS”方式缴纳。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四)资料费缴纳1.缴纳金额:50
7、0.00 元 /份 (售后不退);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一并缴纳;3.缴纳方式:仅以现金方式缴纳。(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足区公共交易中心(区商务中心东楼一楼)大厅。(六)开标时间地点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确定与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在公共交易中心评标室内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七)保证金退还查询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至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 基本账户上。查询电话:陈老师:43726735 何老师:43760311。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库【20
8、04】185 号)、(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 (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落 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
9、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6 -七、现场踏勘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竞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 竞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 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 认为 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邮 编:402360电 话:023-43764688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 12 号(宏声花园南苑旁)(二)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023-43624221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7 -第二篇 磋商项目需求一、项目一览表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备注龙水镇辖区濑溪河主干道清漂作业承包服务 1 年二、项目基本概况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濑溪主干道清漂作业承包服务项目,作业保洁自龙水镇桥亭村马家河沟熊家高桥以下至保竹石心大堤以上,全长约 21KM。,主要作业内容为负责砍伐倒向河中枯死的树木和竹子;清理河岸边上挂在竹子或树枝上的白色垃圾;打捞和清理河面漂浮物、河中水葫芦及青浮萍等水生植物;及时清运沿河河边两岸的暴露垃圾和零星垃圾;将收集好的垃圾每天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三、服务范围作业区域 作业明细 相关数据自桥亭村马家河沟熊家高桥到上平桥全长约 13KM自上平桥到保竹村渔箭码头
12、全长约 6KM自保竹村渔箭码头到保竹石心大堤负责砍伐倒向河中枯死的树木和竹子;清理河岸边上挂在竹子或树枝上的白色垃圾;打捞和清理河面漂浮物、河中水葫芦及青浮萍等水生植物;及时清运沿河河边两岸的暴露垃圾和零星垃圾;及时打捞动物尸体和淤积垃圾;将收集好的垃圾每天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消除污染隐 患, 严防河面污染,促 进水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全长约 2KM说明:以上相关区域数据为大概数据。四、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一)作业内容1、负责砍伐倒向河中的树木枯枝和竹子;2、清理河岸边上挂在竹子或树枝上的白色垃圾;3、打捞和清理河面漂浮物、河中水葫芦及青浮萍等水生植物;4、及时清运沿河河边两岸的暴露垃
13、圾,及时清检沿河岸边零星垃圾;5、及时打捞动物尸体和淤积垃圾;6、将收集好的垃圾每天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7、协助排查辖区内的网箱养鱼、新增工 业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畜禽养殖废水排放口,发现有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物要及 时上报镇环保办。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购买工人工伤保险,打 捞河面漂浮物时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发生安全事故或工伤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二)作业设备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由政府一次性配备机动清漂船、木船、 桡片,投标人必须配备相应的救生衣、眼睛防护罩、拉钩、砍刀和 箩筐等安全
14、防 护用具和生产作业工具,具体配备如下表:相关设备名称 最低配置数量机动清漂船 1 艘清漂木船 3 艘桡片 3 张(三)作业管理要求1、作业设备:所有设备及用具在作业期间必须保证能安全使用、用具充足。2、作业规范:作业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工具 摆放有序,砍伐倒向河中的 树木枯枝和竹子时必须戴眼睛防护罩。3、下暴雨和 涨水时不要求乙方开展工作。(四)质量要求1、沿河倒向河中的树木枯枝或竹子必须砍伐;2、河岸边上竹子或树枝上无明显的白色垃圾;3、河面无集中漂浮物、动物尸体、水葫芦、青浮萍等水生植物或杂物;4、沿河岸边无明显的暴露垃圾;5、沿河岸边无零星垃圾;6、收集好的垃圾必须运到市政部门指定
15、的地点倾倒;7、发现辖区内有网箱养鱼,新增工 业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畜禽养殖废水排放口,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物等必须及时上 报镇环环保办;8、人员配置:7 人(其中机动清漂船驾驶员:1 人;一线作业员工 6 人;9、不能焚烧垃圾,每天做好保洁工作。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及相关要求本项目实施时间为 1 年。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价和总价不得进行调整。期间采购人按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主干道清漂作业项目考核办法有权对供应商中止合同;2、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检查和考核;3、中标人
16、提供给劳动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重 视安全生产,确保不 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工伤、工亡、非工伤等一切事故, 则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其 赔偿责任;4、中标人负责对工人进行各种培训,按 时发放工资及各种福利, 购买员工工伤保险等;5、做好采购人配备的机动清漂船、 木船、桡片等设施的保管和自行维修工作。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交与采购人,若有 损坏,照价 赔偿;6、中标人不得将“龙水镇濑溪河流域清漂及沿河岸 边垃圾清运项目”转包给第三人;若中标人私自转包,则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二)服务地点按本采购文件第二篇所述的作业区域进行。(三)验收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签订“大足
17、区政府采 购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员费用(含员工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社会保 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差旅费)、低 值易耗品费、折旧 费、机动清漂船油费、维修费、管理费、合理利润、风险费 、法定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考核方式为加强濑溪河龙水镇流域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行“ 河长制”,切实开展好“碧水行动” ,对河流水面漂浮物及沿河岸边垃圾清运、清检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管理和考核,严防河面污染,促 进水环境质量持续 改善,特制定本考核 办法。(一)检查组织实施重庆
18、市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主干道清漂作业项目考核工作由龙水镇环保办组织实施,具体负责龙水镇濑溪河主干道流域水面漂浮物及沿河岸边垃圾清运、清检工作等的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及资料汇总和通报;对清扫保洁承包单位的考核及档案整理保存工作。(二)检查对象濑溪河主干道龙水段流域清漂及沿河岸边垃圾清运项目的承包单位。1.检查内容及标准项 目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评价处罚规定1、人员配备 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机动清漂船驾驶员、清漂作业人员 未达招标文件要求每少 1 人扣 0.05分2、作业设施 清漂作业设备配备齐全,符合要求 未达要求扣 0.2 分公司管理3、安全管理 一线作业人员上岗穿救生衣上岗 未达要求扣 0.2
19、分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4、工作保险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从业人员月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未达招标文件要求每少 1 人扣 0.2分5、管理制度 因公司管理不善,导致作业人 员上访投诉 查证属实一人次扣 0.5 分;集体上访每次扣 2 分6、倒向河中的树木枯枝或竹子未砍伐 发现一处扣 0.05 分7、河岸边上竹子或树枝上挂有明 显的白色垃圾未清理 发现一处扣 0.2 分8、河面无集中漂浮物、葫芦、青浮萍等水生植物或杂物未打捞或清理 发现一处扣 0.2 分9、沿河岸边无明显的暴露垃圾未清运 发现一处扣 0.2 分10、沿河岸边无零星垃圾未及
20、 时清检 发现一处扣 0.2 分11、将收集好的垃圾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 未按要求做一次扣 0.2 分作业执行情况管理12、协助环保办排查辖区内的网箱养 鱼、新增工 业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畜禽养殖废 水排放口,并及 时上报镇环保办未按要求做,发现一个排污口扣 0.5分其他1、工作质量、职业道德方面被新闻单位曝光或群众举报经调查 属实的,每次扣 0.1 分。2、上级领导交办的整改任务,完成不及时,每次扣 0.05 分;拖而不办,扣 0.1 分;如遇市级检查、重大接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不力造成 恶劣影响,扣 10 分或终止合同。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管理人员工作指导,如不服从管理,每次扣
21、0.2 分。3、发生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扣 0.2 分;伤两人及以上的扣 0.5 分;较大事故扣 1 分。4、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者,镇政府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5、中标单位及所属员工不得对 全镇辖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 费用。一 经发现查实扣 15分;6、市级“河长制 ”检查通过每次加 1 分,区 级“ 河长制”检查通过每次加 0.5 分。7、连续考核 3 次不合格或每年累 计考核 5 次为不合格, 终 止合同。2.考核分值执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百分制:总分 100 分。每月考核分值达到 90 分为合格,8589 分扣 3000 元承包经费,8084 分扣承包经费 8000 元,80 分以下扣完当月镇政府拨给承包者的全部经费。3.考核办法(一)每月不定期对濑溪河主干道龙水段流域清漂及沿河岸边垃圾清运项目进行检查,对有质量的地方以现场照片作依据通知承包方,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镇分管领导,按检查结果扣除当月考核罚款数再拨付给承包人。 (二)合同终止事由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规,造成 恶劣影响;5、有弄虚作假及其不正当行为;6、月考核扣款,连续两个月超过月承包经费 5%;7、在重大接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不力造成恶劣影响;8、发生投诉属实的影响恶劣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