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铜川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夯实各级主管部门责任,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 2017 年铁腕治霾“1+7” 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711 号 )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铜川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第三条 考核对象。铜川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市质监站。第四条 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每月对各区县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随机检查,对问
2、题严重工地曝光,并督办各区县查处。每季度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在铜川市住建网公开,并以文件形式全市通报,抄送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第五条 考核方式。市局组成考核组,对各区县住建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方式为: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走访调查基层单位及企业有关人员;实地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铜 川 市建 筑 施 工 扬尘治理工 作 考 核 表 划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的检查办法,排定检查名次。第六条 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由市局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后两位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主管局长,并责令2限期整改。
3、对连续半年和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的市局将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局将把年终考核结果与各区县年终相关考核评比挂钩,并呈报区县委、政府。对重大扬尘污染、被住建部、省住建厅通报批评、省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区县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差。第七条 本办法由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附件:铜川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考核表。3铜川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考核表区县: 序号考核类别 考核指标(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备注1每月报送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半年考核:每月 2 分,半年共计 12 分,没有报送的按月扣 2 分,按月工作进展缓慢的扣 1 分,直至扣完。年终考核:每月 1 分,全年共计
4、 12 分,没有报送的按月扣 1 分,按月工作进展缓慢的扣 0.5 分,直至扣完。122 组织开展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工作专项会议,并作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要求。记 2 分,不满足一项的扣 1 分。 23按照省市和市住建局印发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通知文件、会议部署要求,对扬尘治理进行完善细化,每一项任务要落实责任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记 2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24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都了解行动的重要性以及对自己的要求,能自觉按照行动要求开展工作。记 1分,不满足扣 1 分。 16按照计划或方案对辖区内的在
5、建工程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台账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台账;对检查出的污染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及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记 3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3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检查的项目数占在建工程项目比例;本级检查发现的违规项目数占在建工程项目比例;处罚违法违规项目数占在建工程项目比例;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的罚款金额;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曝光的次数等。记 5 分,以上每项工作排名后两位的扣 1 分。548检查项目情况包括政策文件是否宣传到位、动员是否到位,工作开展是否积极主动,项目检查是否全面认真;
6、违法违规项目及企业是否得到处罚,污染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记 3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39 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安全标准化等工作结合。记 2 分,不满足扣 2 分。 210 是否落实“红黄绿牌”挂牌制度;每发现一个项目工地未挂牌;挂牌标志和治理标准不一致;是否落实动态管理制度。记 4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 411 对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人员和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记 1 分,不满足扣 1 分。 112建立扬尘治理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明确职能划分,落实责任到人;扬尘污染投诉按时解决率达到 95%以上,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解决的已限期挂牌督
7、办;对市级交办、督办的问题工程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处罚率要达到 100。记 4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413 在项目工地设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利用媒体或其他方式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记2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 2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排名办法;对工作积极主动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表扬,对不认真的通报批评。记 1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 115 建设单位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应当成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记 2 分,不满足
8、一项扣 1 分,直至扣完。 216建设单位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项目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书面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记 3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317抽查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部每日进行扬尘污染检查;企业对项目部每月扬尘治理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都有通报、有整改、有落实,档案齐全完整。记 2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 25扣完为止。18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将 施 工 扬 尘 治 理 的 费 用 列 入 工 程 造 价 , 在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中 明 确
9、相 关 内 容 , 并 及 时 足 额 支付 。 记 2 分,不满足扣 2 分。 219在出现严重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按上级要求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停工时间不得计算在合同工期内。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记 2 分,违反扣 2 分。220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 3 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记 2 分,不满足扣 2 分。 22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
10、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记 2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22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记 1 分,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 12324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定项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按照项目部扬尘治理措施,具体负责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检查及整治记录,施工企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记 2 分,不满足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25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监理
11、企业应当将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对发生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进行书面纠正。记 2 分,缺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2626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对因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严重时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记2 分,违反一项扣 2 分。227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28 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记 2 分,违反
12、扣 2 分。 229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0 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1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2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记 2 分,违反扣2 分。 233 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4 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13、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记 2 分,违反扣2 分。 235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6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抽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737 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8 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39
14、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严禁敞开式拆除。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40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41 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42 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43 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44在建工程项目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记 2 分,违反扣 2 分。 2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