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道路清洁监测车购置招标编号:BIECC-ZB4855招 标 文 件采购人: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一 说 明 .11. 采购人及合格的投标人 .12 资金来源 .23 投标费用 .2二 招标文件 .34. 招标文件构成 .3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 .3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48. 投标文件构成 .4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10. 投标报价 .71
2、1. 投标保证金 .712. 投标有效期 .8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5. 投标截止时间 .10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撤销 .10五 开标及评标 .1017. 开标 .10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1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1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321. 比较与评价 .13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523. 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 .16六 确定中标 .17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724 确定中标人 .1725 中标通知书 .1826. 签订合同 .1827 履约保证金
3、 .1828 其它 .1829.质疑 .19第五章 合同条款 .21中 标 合 同 .21一、 定义 .22二、 合同价格 .23三、支付和结算方式 .23四、 交货 .24五、 包装和标记 .25六、 质量标准和检验 .253七、 培训 .27八、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27九、违约责任 .28十、 不可抗力 .29十一、 联系方式 .30十二、 保密条款 .30十三、 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31十四、 合同的终止 .31十五、 权利的保留 .31十六、 争议的解决 .32十七、 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32十八、 合同的生效 .32十九、 其它约定事项 .32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34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38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40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1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42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43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44附件 10业绩证明材料 .56第五章 投 标 邀 请 .57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9第七章 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 .60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采购人及合格的投标人1.1 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设计和实施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
6、参加本次招标。1.2.6 投标人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1.2.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1.2.8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21.2.9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1.2.10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7、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4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
8、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 资金来源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3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 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
9、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要求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收到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10、收到质疑要求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4以答复。逾期收到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
11、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否则采购人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 投标文件构成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投标书(格式)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 3投
12、标分项报价表(格式)5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6-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6-2 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如为自然人投标或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交)6-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6-
13、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 2016 年年度或 2017 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可不再提供 7-5 附件内容)6-6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截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日历日)
14、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核查的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6-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 7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涉及则提供)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及则提供)7-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7-4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
15、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7-5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附件 8技术方案附件 9服务承诺附件 10业绩证明材料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它包括:9.2.1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等。9.2.2 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
16、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如存在备件和专用工具需要列明)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7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要求。10. 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17、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费、人工费、安装费、运输费、调试费、正常的税金、服务费及其它为完成本次招标相关服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中标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 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1. 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