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0项目名称:市临床检验中心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MMHG-XZ2018027招标文件采购人:马鞍山市临床检验中心部门采购机构: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二一八年五月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14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16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
2、式 .19一、技术标开标一览表 .21二、投标函 .22三、货物服务一览表 .23四、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 .24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格式) .25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26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9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30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32第八章 评标办法 .35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2第一章 招标公告受市临床检验中心的委托,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现对市临床检验中心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
3、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市临床检验中心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MMHG-Y2018027三、采购需求:市临床检验中心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第二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9 万元,最高限价:19 万元。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相应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已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时,提供投标人邮箱,药管中心按邮箱地址发送项目采购招标文件);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
4、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
5、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含 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3分达 10 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
6、上(含 3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六、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 105 办公室;2、电话报名:李玥(0555-2158769),齐东虹(0555-2366761)。七、相关时间和地点的规定: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5 月 23 日下午 2:30-3:00 止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园路 599 号)3、开标时间:2018 年 5 月 23 日下午 3:004、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园路 599 号)八、招标文件售价:0 元/
7、份。九、联系方法:招标人:市临床检验中心联系人:刘建民 电话:0555-82225462、部门采购机构: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 599 号水利大厦 1 楼 邮编:243000本项目联系人:齐东虹、李玥 电话:05552366761、2158759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 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2 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
8、标公告3 部门采购机构: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部门采购机构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 599 号水利大厦 1 楼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5投标文件递交至: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李玥 联系电话:0555-21587696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7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是;否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章 评标办法”9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0 供货及安装地点:市临床检验中心11 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12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踏勘现场。
9、如投标人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资金已落实。14评审过程中,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另行携带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单方面承担由于未携带证明材料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15免费质保期:招标文件中所提免费质保期是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的所有组成要件,包括所有设备、软件、备品备件、辅材
10、、零配件、易损件等,招标文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本项目要求;3.2 具备相应医疗器
11、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3 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4 由于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采购项目活动时,还应仔细阅读该项目不同包别的资质要求。3.5 已报名并从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投标费用:4.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药管中心”)不收取任何中标服务费。4.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药管中心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风险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
1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影印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难以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6辨认,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6.1 本次报价货物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6.2 国家、安徽省、马
13、鞍山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6.3 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6.4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药管中心对招标人拖欠中标人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中标人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招标人主张或要求。8、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的投标:8.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8.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8.3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因本次招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本招
14、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药管中心。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目录技术标开标一览表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7投标函货物服务一览表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货物服务技术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商务标开标一览表货物服务报价一览表第八章 评标办法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2
15、.1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 2 天前电话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予以解答,并在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网站(网址:http:/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药管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都必须在开标开始前提出,开标开始后,提出的任何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人、药管中心有权不接受。2.4 药管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更改等,都在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网站(网址:http:/ 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后
16、形成的为准。2.6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7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药管中心可以改变开标时间,并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网站(网址: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8http:/ 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并装订成册,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3.2 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胶装,商务标可不采用胶装,牢固装订成册。3.3 投标文件应编排目录、标明连续页码。3.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
17、标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4、投标内容填写说明4.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委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4.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3开标一览表是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4.4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18、,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5、投标报价5.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投标人在填写报价表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5.2 投标文件的货物服务一览表上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清楚地标明投标货物服务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商/服务提供商、产地、单位和数量,货物服务报价一览表上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清楚地标明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市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全 自 动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采 购 ( 第 二 次 ) 招 标 文 件 9位、单价、合价和总投标价。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列明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商/服务提供商、产地
19、,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进行指定且价格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中未详细列明为由而拒绝。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5.3 总投标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货物服务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单价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总投标价包含了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购置费(包括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备品备件、辅材、零配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费等)、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运输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培训费、验收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软件及软件升级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
20、合理利润等。5.4 投标人须清楚地报出采购清单中的每一项货物的合理价格,不得以免费赠送或将一种货物价格包含在其他货物价格为由而报出不合理价格。 5.5 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但为全面实现本项目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措施除外,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这些设施或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5.6 投标人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投标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报价。在授予合同
21、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5.7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零部件外,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列为选购项,否则,评标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总投标价,但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而不予支付。5.8 投标人不得将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需要另行收费的备品、备件,否则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投标价格中扣除这部分费用,但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5.9 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