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青 岛 市 事 业 单 位 考 核 委 员 会 文 件青事考委20152 号关于做好 2015 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提升事业单位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青厅字201262 号)的规定,现就做好 2015 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实施范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二、考核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分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其中综合指标占
2、40 分,专项指标占 60 分。综合指标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 2 -会负责制定(详见附件) ,专项指标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综合指标中的监督管理类指标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日常监管情况给予评分并通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专项指标以及综合指标中的民主测评类指标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评分。各主管部门年终根据事业单位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综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其中 A 级等次单位一般不超过所属系统考核单位总数的 15%,按比例计算 A 级等次单位少于 1 个的系统按照 1 个计算,综合得分低于 60 分的(含 60 分)定为 C 级。考核等次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公示无
3、异议后正式公布。三、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青厅字201262 号)文件执行。四、工作步骤10 月中旬前,召开相关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考核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指标分析等内容。培训对象为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处长及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等。11 月开始,按照考核办法有关程序,组织进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青厅字201262 号)的规定,考核按照自查自评、考核预- 3 -告、实地考核、民主测评 (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4、。2016 年 1 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实地考核。2016 年 2 月中旬前,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被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逐个进行书面反馈。6 月底前,按照考核结果使用意见的有关规定,落实考核结果奖惩措施,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五、组织实施(一)明确责任分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主管部门负责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进一
5、步完善和细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使考核结果真正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绩效工资调整、机构编制调整相挂钩。(四)加强舆论宣传。认真总结考核先进事业单位典型,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确导向,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 -附件:青岛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指标评分标准青岛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2015 年 9 月 30 日- 5 -附件青岛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指标评分标准(共 40 分)类别 考核内容 扣分项目 分值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开、宗旨、业务范围执行情况(未进行法人登记的,该项不考核,按照该项分值的100%计算得分)未按时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的,扣 2
6、 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的,扣 1 分。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 2 分。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扣 1 分。5非法人单位未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介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扣 3 分;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扣 2 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情况法人单位未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扣 3 分;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扣 2 分。5民主评议以民主评议实际得票情况换算计分,其中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和不满意票计分系数分别为100%、70%、0。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该项不得分。15民主测评社会评价以社会评价实际得票情况换算计分,其中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和不满意票计分系数分别为100%、70%、0。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该项不得分。15- 6 -青岛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