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DZQHZC-20180076)采 购 人: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二 0一八年五月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1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 .2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0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19第五章 合同条款 .19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26第七章 评审标准 .48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2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 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 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2、阳光路 95号 联系方式: 李主任 13953470161 采购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大街 2451号 联系方式: 徐先生、王女士 18153442118/18105345753 二、采购项目名称: 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元)/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全喂入收割机一台、植保无人机一台由齐河县仁里供销社主导成立的齐河县仁里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办单位,以扶贫专项资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220000.00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3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购买农机设备通过农机作业服务创收,实现对识别贫困户的帮扶。 责任和合同义务。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4、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已报名投标人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 的电子版谈判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谈判公告下方的谈判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德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谈判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
5、 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 3 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请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 栏目。 3.方式: 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人在信息库认证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 4.售价: 0 元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 2018 年 5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6 月 1 日 10 时 30 分至 2018 年 6 月
6、 1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42.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6 月 1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 徐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 18153442118/18105345753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由齐河县仁里供销社主导成立的齐河县仁里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办单位,以扶贫专项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投
7、资购买农机设备通过农机作业服务创收,实现对识别贫困户的帮扶。采购全喂入收割机、植保无人机各一台。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及监狱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发 布 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2018 年 5 月 25 日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5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 内容1 项目名称 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2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3 采购人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395347016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
8、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大街 2451号院内办公楼 3楼联系人:徐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18153442118/18105345753邮箱:5资金落实情况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资金比例情况:财政资金:90%自筹资金:10%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7 项目简介由齐河县仁里供销社主导成立的齐河县仁里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办单位,以扶贫专项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购买农机设备通过农机作业服务创收,实现对识别贫困户的帮扶。采购全喂入收割机、植保无人机各一台。8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
9、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6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10、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0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11 交货地点 齐河县人里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13 质保期 12个月14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四份单独密封(均不得活页装订)。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两份,以供公开报价时使用。电子版文件一份(采用 USB口储存介质)。供应商对报价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15 报价有效期 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6 付款方式货到付至合同价款的 8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11、。17 控制价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报价超过此控制价做无效报价处理大写:贰拾贰万圆整; 小写:220000.00 元;18谈判保证金额及开户银行账号1.谈判保证金交纳金额: 大写:肆仟肆佰元整(4400.00 元)2.收款人: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齐河支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0534-5324124、133753417203. 谈判保证金须采用网银、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支票(含转账支票) 交纳:投标人(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或包(以下简称“标段”) 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对应的虚拟子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 按标段要求交纳保证金。 4.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2、2018 年 5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逾期不予受理。 5.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 6.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应按 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并对应不同账号。 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77.投标人(供应商)交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包)有效,不得变更 或重复使用。 8.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 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9.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 件、中标通
13、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交款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 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到齐河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主管科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 个工 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 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 室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 个工作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
14、或终止招标项目保 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废标(流 标或终止)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提 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主管科室 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 见,暂扣有关企业投标保证金。19 澄清修改投标截止日期 3个工作日前(不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而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统一回复
15、。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如对谈判文件存有重大疑问,应在下载谈判文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或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将被视同对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20答疑文件领取答疑文件及补充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齐河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
16、20180076821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2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日上午 11时 00分(北京时间)23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18 年 6月 1日上午 11时 0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注:为保证按照开标会议程序顺利进行,建议供应商可以提前一个小时抵达开标会议现场,有序的签到;递交报价文件、资格审查的资料等)24谈判会议签到时须提交的资料供应商代表在谈判会议签到时,单独递交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
17、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参加报价)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人参加报价)。(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近 2017年 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自 2017年 1月 1日至开标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原件或缴税证明原件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
18、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 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 )任一网站。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概不接受任何材料。上述证件原件于谈判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同提交,若相关证件处于年审状态,必须提供证件颁发部门出具的办理年检、年审的证明,否则视为提供资料不全。证件不全者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文件(密封);报价一览表(密封);电子版文件(U 盘密封);证明资质内容的原件电子版(采用 USB口储存介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概不接受任何材料。25 评审方法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
19、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 且最后评审报价齐河县供销社产业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 DZQHZC-201800769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人(如供应商最后评审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技术方案优劣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26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 元(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27小微、监狱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20、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执行(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格=投标总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报价)6%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17年出具的认定书原件;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28节能、环保政策根据(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具有节能、环保产品的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分总分值 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分总分值 4%的加分。(1)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