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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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发 展“十 三 五 ”规 划2016 年 8 月2目 录第一篇 新常态 新理念 新局面 .2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2第一节 发展基础 .2第二节 面临形势 .8第二章 总体要求 .10第一节 指导思想 .10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第三节 发展理念 .12第四节 主要目标 .14第二篇 稳就业 强保障 惠民生 .18第三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18第一节 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就业环境 .18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19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20第四节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22第五节 全面完成精准扶

2、贫任务 .23第四章 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24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 .24第二节 构建运行平稳的养老保险体系 .25第三节 创新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 .26第四节 完善工伤保险体系 .273第五节 加快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28第六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 .29第三篇 重人才 健机制 促发展 .30第五章 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保障 .30第一节 建立健全人才集聚的新体制新机制 .30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1第三节 加大海外引智工作力度 .32第四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3第五节 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35第六章 创新机关事业

3、单位用人机制 .36第一节 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 .36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8第三节 完善军官转业安置和服务工作 .39第四篇 调收入 化矛盾 保稳定 .40第七章 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0第一节 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40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40第八章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1第一节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41第二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42第三节 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43第五篇 行法治 提能力 优服务 .444第九章 建设“法治人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44第一节 加快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 44第

4、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保障 .45第三节 改革行政审批加快职能转变 .46第十章 建设“智慧人社”,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48第一节 夯实“智慧人社”服务基础 .48第二节 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 .49第三节 加强统计调查研究 .50第十一章 组织实施 .51第一节 加大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 .51第二节 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52第三节 加强公共关系工作 .53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54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市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我们必须始

5、终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深圳经济特区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的升级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3 号)、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制定本规划。2第一篇 新常态 新理念 新局面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 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6、,取得了显著成就,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 市 累 计 新 增 就 业 人 数 49.4 万 ,失 业 人 员 实 现 再 就 业 人 数 18.6 万 ,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率 保 持 在 2.5%以 内 , “零 就 业 家 庭 ”动 态 归 零 。 出台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20 多个文件,重点完善了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政策,构建起较完备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创业扶持政策涵盖市场准入、融资服务、税费减免、创业资助、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载体建设等多个方面,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顺利实施公共就业服务

7、属地化改革,劳动者可按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享受就业援助和补贴申领等 19 项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实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困难毕业生帮扶计划。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逐步扩大。制定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异地务工人员也可以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并享受基本公共就业3服务,促进了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能力增强。“十二五”期末,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 5207.57 万人次。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954.34 万人、 1213.16 万人、1032.49万人

8、、974.69 万人、1032.90 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各险种参保总人数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印发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的通知,将户籍非从业居民纳入参保范围。修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地方补充医保范围,并增加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将少年儿童、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总额达到 3955 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支付比例、划入个账比例均属全国较高水平,减轻了个人就医负担。基金收入稳定增长,基金运营收益稳健。历

9、年社保基金结余 3735 亿元。人才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全市技术技能人才总量421.3 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 135.3 万人,技能人才 286 万人。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 5652 人,拥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16 人。全职在深工作院士 13 人,产生本土院士 2 人。博士后设站单位 235 家,在站博士后 1060 人。“孔雀计划”海外引智成4效明显,认定孔雀计划人才 1364 人;全市共有留学人员 6 万余人,其中 172 人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建有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 24 个。对市外在职人才引进统一采用综合评价、量化积分的方式,共引进市外人才 68.45 万人,其中接收高校应届毕业

10、生 30.6 万人,引进在职人才 37.85 万人。公职人员管理成效显著。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共有4.01 万人,其中综合管理类 1.62 万人,行政执法类 2.38 万人,专业技术类 14 人。2010 年,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拓宽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通道,缓解了基层机关压职压级问题,推进了公务员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行政机关新进公务员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聘任制,党群机关新进公务员 2012 年 4 月起实施聘任制,目前聘任制公务员 6070 人。聘任制丰富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手段,提升了队伍整体执行力和活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先行探路,2010 年 1 月起对

11、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2012 年 8 月起对事业单位新聘常设岗位人员也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核心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人员招聘规定。探索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以事养人、按岗聘用的管理制度,提高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灵活性。完善机关津贴补贴制度。创新建立公务员薪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岗位绩5效工资制,分类核定工资总额。坚持军转干部阳光安置,通过“职位公开、志愿选择、考核考试、择优定岗”的办法,共接收军转干部 2199 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2.1。各级劳动人事争

12、议仲裁机构立案 14.46 万宗,涉及人数 30.86 万人。办结案件 14.56 万件,结案涉及金额 34.51 亿元。逐年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 2011 年的 1100 元提高到 2015 年的 2030 元,居全国前列。依据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科学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经济性裁员报告等事项实现属地化管理。通过“两网化”改革试点,建立了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的劳动监察网格化体系和网络化平台,实现对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的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劳动人事仲裁通过“ 开标准庭、办规范案”活动,提升了办案规范化水平。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提高了仲裁办案效能。引入兼职仲裁员办案机制,充实了办案力量,提升了仲裁的社会影响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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