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城市 2018 年中小学图书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编号: 项采购【20180416 】号采 购 人:项城市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编制1目 录目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二章 附件 .17第三章 招标公告 .34第四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37第五章 合同文本 .41第六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4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法(百分制) .474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公开招标的图书及伴随服务。2 定义2.1 招标人:“招标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招
2、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2.3 合格投标人见第四章投标人资格要求。2.4 中标人:招标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或者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2.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 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3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
3、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5第二章 附件第二卷第三章 招标公告第四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第五章 合同文本第六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4.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
4、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4.4 如果第一卷和第二卷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有解释,以第二卷为准。5 招标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也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不足 7 个工作日的必须在投标截止 3 个日历日前)内提出,逾期不予接受。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5、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 财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上 发 布 更 正 公 告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6.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7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
6、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此证明文件)4.投标报价表格(含开标一览表、图书目录一览表)(2)出具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申明资格信、投标人资格申明;7.出版物经营许可证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者情况说明。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没有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7(3)按照要求提交:1.技术偏差表和商务条款偏差表2.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和备品清单等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其他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提
8、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汇款底单或收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和附表。3.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文件。4.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5.所投产品涉及到标段包政策功能(中小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9.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9.3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标段,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标段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投标人如同时投标多
9、个标段包,可提交一套资质证明文件。10 投标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开标一览表、图书目录一览表)、技术偏差表和商务条款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码洋),并报出综合折扣率。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8保险
10、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权力。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11.5 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12 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
11、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 依据“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要求按第二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13.2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招标文件第二卷中有授权约定的货物,则应当提供货物生产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书。1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3.4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维修、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
12、文件。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在图书目录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名称、出版社、数量、单价等。14.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出版商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914.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14.4.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14.4.2 保证货物正常使用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14.4.3 投标人应对招标
13、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额向相关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采取汇款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4、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后无息退还。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有违法行为的;(3)中标人拒绝领取或者接收中标通知书、接受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招标项目资料表
15、”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0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5 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
16、,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17.4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另做一套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也将不予接收。18.2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
17、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袋中,并在信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正本”或“副本”字样,并 在 封 签 处 加 盖 投标人公 章 。18.3 封袋应:(1)标明递交至“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包名、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及“在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后面注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11(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封袋上未按 18.2、18.3 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
18、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18.5 投标人应当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没有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者投标无效。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9.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
19、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5 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