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集团基本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使制度建设、企业文化、人事管理、党群等工作有章可循,(总裁)办公室作为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特制定本规定。 原则 第一条 企业在制度建设、企业文化、人事管理、党群等工作方面应遵循“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的原则。 企业制度建设 第二条 制度的建设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制度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制度,即公司或企业的通用制度;二是工作规范,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性质,制定出适合各企业特点的管理制度;三是参照基本制度、工作规范制定的操作大纲。 企业文化 第 三条 企业文化为: 遵章守纪、自律为先;团结协作、尊重为先;履行职责、时效为先;创新思变、
2、求知为先;创造绩效、勤奋为先 。 劳动用工管理 第四条 招聘。企业如因工作需要增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填写用工计划表,经公司或企业负责人审批后,纳入用工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 录用。 员工的录用选聘,以教育、经验、能力、品德、健康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企业制订岗位任职资格标准,采用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录用。应聘者按应聘程序(初选、面试、复试)逐级推荐,经考核合格并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 1-3 个 月,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2 录用。其中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 新员工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职称证
3、书原件统一交人事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登记保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5、其它必要证件和材料。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3、贪污、拖欠公款,有纪录在案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6、参加非法组织者; 7、其它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辞退工作由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主办,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企业负责人签批后,方可离职。 第九条 员工录用后,企业
4、应例行体检、制作工作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二) 培训、派遣、晋升 第十条 为使员工尽快适应企业工作需要,企业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等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即入职时通用要求培训和应聘专业岗位职责和操作程3 序的培训;岗中培训 ,即强化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高综合素质的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委外培训。经批准到外部培训的,按培训审批的程序执行,均要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第十一条 培训效果评估。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将相关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第十二条 调动。因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动,需填写员工调(动)离职会签表,经
5、相关部门和人事管理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企业负责人签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 晋升。员工晋升必须达到三项基本要求,即个人表现优异,积极进取 ;学历或个人知识达到一定程度,具有发展潜力且符合拟提升职位要求;现职服务在六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 离职。员工离职办理程序如下: 1、员工提出离职(含工作调整后仍不适应者)申请。 2、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3、办理有关移交、清点、退还等手续。 第十五条 劳动(聘任)合同。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进行考核评估,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聘任)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和本人愿望,协商确定劳动
6、合同期限。 第十六条 劳动(聘任)合同 期满后,需留用的员工应写出书面总结,办理续签手续,签订劳动(聘任)合同。 第十七条 因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被公司辞退、个人要求离职等情况时,即与员工解除劳动(聘任)合同。 薪金与福利 第十八条 薪金组成:工资、奖金和补贴。 4 1、工资。公司或企业按照 “一岗一薪”原则制定工资标准,并根据企业机构调整情况每年进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薪”的调整。薪金实行月下发制,每月 8 日发薪(节假日顺延),新入职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停薪,均按日计算。 2、奖金与补贴:公司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人事管理主管 部门制定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福利待遇。
7、 1、春节、中秋节、三八节、儿童节的福利待遇,公司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人事管理主管部门的通知执行。 2、“五险一金”的投缴。公司或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核定“五险一金”投缴基数,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或企业代扣代缴。 保 密 第二十条 按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管理规定执行。 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一条 考勤: 1、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员工上下班时实行点名制,同时应亲自打卡计时,并佩带智能工作卡。 3、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及事假 、病假等,按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的操作大纲执行。 第二十二条 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带薪休假、病、
8、事假按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大纲执行。 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转正后,建立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应聘申请表、员工登记表、个人工作总结、评估表、员工履职记录表、员工奖惩表、各专业岗5 位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人事档案(企业自建)由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设专人保存。 第二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按不同部门分类整理保管。 第二十五条 员工人事 档案属机密文件,任何个人无权随意查阅,如有需要,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公司或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其奖罚规定采用直接设定处罚标准予以量化,以每人全额工资作为绩效考核额度,上不封顶,当月考核当月兑现。
9、 第二十七条 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业绩、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参与考核的人员应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工作,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党群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党群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或企业应将其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按时组织党 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倡议,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十条 结合企业文化特点和经营情况,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开展一些健康、生动、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使企业获得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一条 退休、抚恤、工伤、职称的评
10、定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是企业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定,所属公司参照本规定制6 定自己的人事管理办法,报企业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 三十三 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 起施行。 文件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文件的规范管理,提高收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总裁)办公室作为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特制订本规定。 原则 第一条 文件管理应遵循“统一、规范、专人”的原则。 收文的管理 第二条 各类文件均由企业及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三条 文件主要包括:来文(函)、发文(函)、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 文件的签收。凡来文(函)均要有文档员登记签收。 第五条 文
11、件的登记、编号。对来文应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按内行文、外来文分类登记并编 号。其中内行文的编号是以各部门简称 +顺序号构成。如:总裁办公室为总办 -01;外来文的编号是以外来词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公司名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顺序号组成。如泰伟来文为 WLT-001。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进行登记编号,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文件的阅批 1、凡文件均需由文件管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移送相关部门会签,重要文件和机要文件应呈送企业负责人亲自阅批后移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文件由文件管理的 主管部门直接阅批。如涉及几
12、个部门会同办理7 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沟通后再分转处理。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督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带到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的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相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复印)手 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文件主管部门,切忌横向传递。 5、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对文件负有催办和检查
13、督导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 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上报、下发文件由企业或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发文的范围指分为上行文:请示、报告;下行文:通报、通知、决定、会议纪要等。 2、下发文件主要用于:公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文件;公布机构变动或人事任免;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其他有关的重大事项。 3、外发文件主要用 于: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意见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联系。 发文要求 第十条 需要发文,应事先申请。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公司负责人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上级指示或工作8 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第十二条 草拟文稿做到观
14、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三条 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题词、发送范围、附件、拟稿人、审核人,标定日期和密级、份数。 第十四条 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文字错漏严 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第十五条 需经会签的文稿,应送会签部门会签;文稿审核会签后,呈企业负责人审定批准并核字签发。 第十六条 经批准签发后的文稿统一编号文印。 第十七条 文印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印。 第十八条 严格按文件发放的范围进行分发。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九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请
15、示、报告、决定、通报、通知、会议纪要、总结、工作(资金)计划、大事记等。 第二十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单位(部门)、内容、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 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 3 月份以前整理完毕。 文件的借(查)阅和清退 9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借(查)阅一般文件,需经办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审批,对密级为 A 级的文件须报企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查)阅。 第
16、二十二条 借(查)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查)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 文件上勾划等。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及公司应按规定和通知要求,年终进行文件的清退,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文件的销毁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第二十五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由文件主管部门及其他部、室相关人员监视销毁。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是企业文件管理的基本规定,所属公司参照本规定制定自己的文件管理办法,报企业文件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 二十七 条
17、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 规定 为加强企业的文件资料、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 (总裁 )办公室作为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特制定本规定。 原则 第一条 档案管理应遵循“先归后借、逐级审批、分类归档、审核销毁”的原则。公司各类档案均由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实行“报备制”管理。 10 档案的收集范围 第二条 档案的收集范围主要包括:公务文书、工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法律文件及经济合同等。 第三条 公务文书包含以下几种: 1、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报、通知、总结、工作(资金)计划、会议纪要、大事记等; 2、对外的正式发文、与 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规章制度、实施
18、细则及操作大纲等。 第四条 工程档案:图纸、招投标资料、工程预(决)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重要设备资料等。 第五条 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项目可行性分析、税务筹划报告、融资方案等。 第六条 声像档案:反映企业的历史沿革、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音像资料等。 第七条 经济合同及法律文件等。 第八条 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文件、广告资料、策划方案、市场资料、考察报告等。 第九条 企业保密制度中规定的保密范围资料。 档案的归档及整理 第十条 凡涉及到本规定第二条所规定的相关档案资料,企业均应将原件移交档案管理主管部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归档人在归档时,应详细填写档案 /资料存档报告单,每份文件资料的种类、份数、秘级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 档案员应将上述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立卷、编目。 第十三条 档案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资料,放入相应的案卷内“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