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潭镇生育登记办事指南(2018 年)一、生育登记(一孩、二孩生育证)1、办理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市妇幼保健院免费优生检测证明。2、申请条件:户籍或现居本镇,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3、设定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第八条。4、办理地点:对象可自行外网登陆登记或携带相关材料到镇计生办窗口进行登记。5、办理流程(方法步骤):外网登记申请说明:公众网上登记方式(三种可选其一):A:手机关注“江西生育服务”微信公众号生育登记办证大厅按提示操作。B:电脑搜索“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入网站,查找图标(图标位于页面右中位置),点击再注册登记;C:电脑直接
2、输入 http:/ 13870532904 (张根英) 13576176995(刘四生)附件:生育登记,欢迎关注“江西生育服务”手机微信扫码关注后,按提示操作。网上申请成功后等候短信通知:收到短信后携带材料(在市计生服务站或妇幼保健院检查后开具的免费优生服务卡和证明)到镇便民中心计生窗口领取生育服务卡(准生证)。办事联系电话日 期 联系人 电 话 备 注星期一 刘四生 13576176995星期二 江 帆 13870516182星期三 熊五香 13707052279星期四 张根英 13870532904 产假星期五 刘庆广 139705835802、再生一胎生育证1、办理流程:申请对象到户籍地
3、计生办领取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承诺书,填写后经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加盖好公章,和申请再生育的相关材料提交到镇计生办,由工作人员登陆网址(按操作程序进行网上再生育申请)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乡镇(街道)计生办对表格、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协查确认、上传乡镇初审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重新申请;通过的:初审通过的直接上传至县级卫计委县级审批:县级卫计委对上传的申请对象材料进行审批,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重新申请;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领取生育证:到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2、申请条件:一方户籍在本镇,符合办理再生一胎(合计二孩以上)条件的夫妻。3、办理地点:对象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镇计生办进行申请。3、办理材料: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承诺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女方一寸照片 2 张。4、办理时间:七个工作日内(需省特批的除外)5、设定依据: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四种情形)的夫妻。6、联系电话:0795-5610280 13870532904 (张根英) 13576176995(刘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