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 宁 市 硖 石 街 道 群 利 社 区 厂 房 租 赁租赁文件项目编号:NC2016155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 电话:87657826前 附 表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交易方式 书面竞价2 交易类别 农村产权(房屋租赁)3 公告期限 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受让申请(报名)截止之日止4 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联系人:曹丽佳 电话:870807515 受让申请(报名) 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12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00,下午 1
2、4:0016:30地点:本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6 交易保证金 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账 号:12040850292014338617 交易保证金缴纳 截止时间 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 16:008 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 年 12 月 26 日 14:00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二洽谈室。9 产权交易凭证领取地点 本中心四楼 403、405 室1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受委托,本中心对以下标的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一、交易标的: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含地址、门牌)
3、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期限(年)交易起始价(元/年)交易保证金(元)1 群利社区 3 号楼 2 楼东 792.5 2 118875 25000注:1.标的以实地看样为准。2.交易起始价为标的每年的租金。3标的用途有限定,无污染、无噪声、无危险品企业。二、受让资格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四、看样时间及联系人: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到实地查看。各标的看样联系人:曹丽佳,联系电话:87080751。五、交易保证金:1.竞买人应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
4、以竞买人名义缴纳。2.竞买人须以银行汇票或转账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注明项目编号和竞买标的,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见交易文件前附表 。六、受让申请(以下简称“报名” )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12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一楼要素交易窗口。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1.竞买申请表(附件 1) ; 2.竞买承诺书(附件 2) ;3.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4.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
5、交) ;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6.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 3)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视为竞买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交易文件在公告期限内至交易中心一楼窗口领取,交易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应公告自行下载。七、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 16:00。八、竞价会时间及地点:2016 年 12 月 26 日 14:00。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二洽
6、谈室。九、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交通大楼三号楼)电话:0573-87657826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 15 日3第二部分 交易主体1. 定义1.1“产权交易机构”指组织本次产权交易活动的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2“转让方”指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人,即海宁市硖石街道群利社区经济合作社。1.3“竞买人”指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4“竞得人”指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1.5“受让方”指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的竞得人。4第三部分 交易须知1. 交易申
7、请1.1 竞买人按交易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2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处理:1.2.1 不具备受让资格的;1.2.2 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逾期缴纳的;1.2.3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受让申请的;1.2.4 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1.2.5 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1.2.6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1.2.7 法律
8、、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 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1.4 竞买人若有下列扰乱交易秩序行为之一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外,还将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1.4.1 提供伪造或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受让的;1.4.2 相互串通或对其他竞买人采取诋毁、排挤、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阻碍他人竞买的;1.4.3 向相关利益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4 在交易活动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2. 交易保证金2.1 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2(一个竞买人竞买一个标的)一份保证金对应一
9、个标的,且一个竞买人仅可竞买一个标的。竞买人需支付相应标的的保证金,并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对应的具体标的。对本次租赁前已承租两个及以上标的的原承租人,在参与原承租标的报名时,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若该原承租人参与其它非原承租标的报名时,则视为其自动放弃原承租标的的相关权利,并受本款规定的限制。2.3 如竞价成交者无违约,竞买人竞得标的后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复印件和收款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凭收款收据办理退还手续。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竞买人提交的收款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3.成交原则53.1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交易申请,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的价格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交易申请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四部分。3.2 本项目不设保留价。3.3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4 交易结果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4. 付款要求4.1 交易标的合同价款(或称租金) ,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付款方式详见第五部分交易项目(标的)规定。5. 签订合同
11、5.1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全部价款,并凭付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格式可参考第六部分) 。5.2成交确认书 、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5.3 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6.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凭合同复印件到交易中心领取产权交易凭证。7. 违约责任7.1 竞得人(或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或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拒签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或受让方)主动放弃受让标的物的资格,构成违约。本中心有权对受让标的物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标的物由其他竞买人受让或另行交易。该竞得人(或受让方)除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有权要求该竞得人(或受让方)承担因其违约发生的损失,损失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最终成交总价与该受让方报价的差额,上述损失由该竞得人(或受让方)全额承担。竞得人对交易条件已明确知悉,不得向转让方提起变更交易条件的请求,否则视为违约。7.2 在竞得人按规定付足应交价款后,若由于转让方单方原因拒签合同的,视为转让方违约,竞得人有权要求转让方除返还保证金外,还需承担赔偿竞得人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7.3 若该标的受让方改为该标的出价排名第二的竞买人的,该出价排名第二的竞买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其交易保
13、证金不予退还,该项目(标的)另行组织交易。8. 交易标的交割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签署生效的合同相关条款办理。9. 合同样本说明9.1 本交易文件第六部分房屋租赁合同 (样本)划线留白处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其实质性条款一般不得修改。9.2 本交易文件第六部分房屋租赁合同 (样本)仅为合同参考文本,仅供交易双方根据实际6情况选择使用,本中心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合同参考文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7第四部分 竞价规则(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1. 竞价准备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竞买人应妥善保
14、管,若产生因损坏、遗失、外借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竞价规书面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后,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交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各标的交易起始价。各标的按各竞买人有效报价由高到低确定排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其报价为该标的的成交价,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排名第一的竞得人放弃受让或被取消受让资格的,该标的由排名第二的竞买人竞得,该竞买人的报价则为该标的成交价。该竞得人应在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付清合同全部款项或在规定时间内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拒签合同的,视为放弃受让,取消其受让资
15、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转让方所有,该项目(标的)另行交易。无效报价:报价低于交易起始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转让方所有。3. 其他规定3.1 竞买人应按时参加竞价会。竞买人不按时参加或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对自动放弃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资格。3.2 进入竞价会现场后,竞买人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3.3 受让方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采用书面竞价在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
16、论受让方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并生效。3.4 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中途退场自动放弃竞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等) ,导致该标的流标的,则该标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自动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同时还将承担由此引起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3.5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竞价会上口头公开公布告知竞买人。8第五部分 交易项目(标的)规定1. 交易标的状况1.1 各标的按现状租赁,以实地看样为准。现状仅指交易标的的房屋结构,不包括其现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等。1.2 租赁用途:无污染、无噪声、无危险品企业,并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
17、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1.3 装修期:各标的均无装修期1.4 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1.5.合同价款即成交总价(或称租金) ,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元。 (公式:合同价款=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1.6 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一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到期前 30 天内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1.7 履约保证金:除合同价款外,受让方还应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各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 12 %计算。
18、1.8 各标的租赁起始日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9 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1.10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六部分房屋租赁合同 (样本)相关条款内容。2. 看样须知及要求2.1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并亲临标的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2.2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 ,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2.3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向本中心提交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