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电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花木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商参与现货交易的行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交易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的基础上,为现货交易的参与者提供商品交易、货款结算、现货交收和信息发布等服务。第三条有资格参加现货交易的客户为经交易所审查合格的交易所交易商。第四条交易所根据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交易商资金作出冻结、存管等行为,均无须向交易商支付利息。第五条本办法是交易所组织交易商在现货交易中实施挂牌、应价、成交、协议转让、履约、解约、违约处理等与交易相关行为的基本准则;参与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和其他相关方均应准确理解并严格遵守本办法。第二章交易术语第六条现货电子交易是指销售方(或采购方)交易商通过交易所预先公布需要销售(或采购)商品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级、交收地点、交收日期、价格、数量等价格,符合资格的采购方(或销售方)交易商选择是否应价,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第七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指交易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