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程序1.目的规定各项消防管理要求,杜绝火灾事故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过程。3.职责3.1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监管。3.2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消防设施4.1.1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公司内除设置全厂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站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小型灭火机和其它简易灭火器。4.1.2公司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栓。4.1.3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4.1.4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4.1.5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4.1.6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按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处理,并照价赔偿。4.2灭火器管理制度4.2.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a)安全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