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海石油作业消防规定 前言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浅海石油作业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从事浅海石油作业应遵循的基本消防要求。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公安处消防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来春、桑希忠、董继胜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浅海石油作业中消防组织、制度和资料、培训与演习、火灾预防、设施和器材、检查、火实事故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浅海水域内的石油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这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SY 5747-1995 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SY 6303-1998 浅海石油设施动火安全规定SY 6307-1997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SY 6321-1997 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