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NYZJCS-2018-025 招 标 人: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磋商响应人须知 . 3 1. 总则 . 5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 7 3. 磋商响应文件 . 8 4. 投标 . 10 5. 开标 . 10 6. 磋商 . 11 7. 合同授予 . 12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3 9. 纪律和监督 .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 15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样本 ) . 17 第五章 服务要求 . 20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2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市环境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
3、称: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 NYZJCS-2018-025;采购编号: 宛财采 购 476 号 3、服务地点:南阳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 预算金额: 36.4 万元 6、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内容:对南阳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有机废气监测 ,监测企业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4、2、投标人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证,具备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业务能力,并具有固定的实验场所;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 1、有意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
5、资料参加报名: ( 1)营业执照 (副本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资质 认证 证书;( 3) 固定实验场所的租房协议或房产证 ;( 4) 近六个月内任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意三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5)企业开户许可证;( 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 7)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2、 报名信息及地点: 2.1 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1月 3 日上午 8 :30 至 11: 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法定公休日除外。 2.2 报名地点: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儒林星座 C厅 1510 室。 2.3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600 元 /本,售后不退。 2.4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五、磋商响应 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 年 1 月 7日下午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儒林星座 C厅 1510 室 。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
7、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782042568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77 60880048 地 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九楼 2018 年 12 月 26 日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二章 磋商响应人须知 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8、1.2 采购人 招 标 人: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782042568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77 60880048 地 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九楼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NYZJCS-2018-025) 1.1.5 服务地点 南阳市 1.1.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对南阳市重点挥发性有机
9、物企业进行有机废气监测 ,监测企业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据详见招标文件。 1.3.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的验收。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证,具备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业务能力,并具有固定的实验场所;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10、资金的证 明; 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勘察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1.10.1 投标预备会 如需召开,另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异议 的截止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日前
11、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发出后 24小时内书面回复(无回复视为确定收到)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3.3.1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磋商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采取电汇或转账的形式由投标
12、人的基本户转入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转入账户: 单位名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 7610 0154 8000 02829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建西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 1月 7日 12时 00 分 前截止。投标单位保证金递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将转账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3、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示的方式签 字或盖章; 2、副本可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按与正本一致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7.4 磋商响应文件份 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包括 磋商响应 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并与纸质文档内容(除签字盖章外)完全一致。 3.7.5 电子文档要求 需用一份 U 盘储存(包含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 3.7.6 装订要求 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A4纸、打印(印刷)、清晰、工整、美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
14、订。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 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地点 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儒林星座 C厅 1510室 4.2.3 是否退还磋商响 应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北京时间) 2019年 1月 7日下午 14时 30分 地址: 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儒林 星座 C厅 1510室 5.2 开标程序 (
15、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 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8)开标结束。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共 3人;其
16、中招标人评委 1人,相关专家 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抽取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标段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最高 限价 本项目的招标总控制价为:叁拾陆万肆仟元整( 364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予以否决。 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本招标文件 解释权归招标人。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 本磋商项目采购人
17、: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磋商项目名称: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磋商项目地点: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1.2.1 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磋商项目 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工期要求: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的
18、质量要求: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4)其他要求: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 表。 1.4.2 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
19、参股的; (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6)被责令停业的; (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 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1.6.1 磋商期间,直到授予中标的投标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 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6.3 为保证中标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时
20、,磋商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组成员之外。 1.6.4 招标人原则上不向落选 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如对本次磋商推荐的拟中标投标人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1.6.5 磋商结束后,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
21、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
22、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磋商响应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 (样本 ); ( 5)服务要求; ( 6)磋商响应文件 格式;
23、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南阳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 竞争性
24、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相关要求,则按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25、 3.1.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部分(参考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部分的内容) 七、技术部分(参考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的内容) 八、服务保障及承诺;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次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3.2.2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采用人民币表示。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