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合浦县 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 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 2016 30 号) 精神,县政府 决定 用两年时间 在全 县范围内 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力争提前完成国家 和自治区 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果,坚持以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突破口,用两年时间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工作,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切实提 高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带动提升农民环境
2、意识和农村乡风文明,全面建设环境洁美、生态宜居的新型乡村。 二、工作目标 为顺利通过住房城乡建设 厅 和 住房城乡建设 部 组织的验收,决定自 2016 年至 2017 年用两年时间在全 县 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 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在县、乡镇、村分别建设符合本- 2 - 地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农村保洁管理机制。 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应达到 5 个方面的标准: 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各 乡镇 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 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
3、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和无防渗措施的堆埋。 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 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 县 级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 争取上级 财政补助、 县级配套、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在农村垃圾处理价格、收费未到位的情况下, 各 乡镇 政府安排经费支出,确保长效运行维护。 有完善的监管机制。县 、 乡镇 建立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的满意率达 90%以上。
4、三、 主要任务 (一)完善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治理农村垃圾。 各有关- 3 - 部门 要依据各 乡镇 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建设乡镇垃圾转运处理终端,不搞“一刀切”。离县城处理设施较近的农村垃圾,原则上纳入“村收镇转运县处理”体系;离县城处理设施较远的农村垃圾,原则上纳入“村收镇转运片区处理”体系;边远山区等交通极为不 便的农村垃圾,按照不出村的原则就近就地处理。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垃圾转运设施、垃圾片区处理中心、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三种模式共同作用 , 覆盖 县、 乡
5、 镇 、 村, 具有 合浦特点的农村垃圾统筹治理体系。 1.完善乡镇转运处理终端。目前, 我县 “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成,重点要在县城(城区)垃圾处理体系以外的乡镇新建片区处理中心,基本实现全 县 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都有垃圾转运或片区处理设施,形成覆盖面较大、较完善 的“村收镇运片区处理”体系。计划用两年时间统筹推进 公馆、常乐、西场、白沙、山口、沙田、闸口、乌家、曲樟等 9 个乡镇片区处理中心建设(详见附件 1),建设资金 由自治区 专项补助资金 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2. 改造提升村级垃圾处理设施。一是完善农村垃圾收- 4 - 集处理设施。各 乡镇 要加大
6、对农村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村不漏屯、屯不漏户”的地毯式筛查,按照“一家一个垃圾桶、一屯一个垃圾池、一村一部垃圾车”的最低标准全面落实卫生保洁设施。二是建设村级垃圾处理中心。要加大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技术的 运用,结合产业特点和居住条件,增加堆肥场、沼气池、化粪池等有机垃圾就地消纳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实生物处理措施,切实降低处理成本。针对县处理、片区处理覆盖不到,人口规模较大的边远乡村,采用堆肥等自治区推荐的 13 种垃圾处理模式 进行处理; 对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屯,可按照卫生填埋、堆肥等技术进行就近就地处理。全 县 计划用两年时间安排 24 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的 建设 (详见
7、附件 2), 建设资金 由自治区 专项资金 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 距乡镇片区处理中心 较 近 的 行政村可纳入片区处理中心建设体系, 其 垃圾 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一并纳入 该 片区处理中心项目 ( 详见附件 1) 3. 提升 乡镇、村 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各 乡镇 要充分认识垃圾集中处理的必要性和优越性,重点做好设施完善和提质扩面,提高垃圾处理的覆盖面和提升处理水平,统筹解决乡 镇 、村 垃圾处理难题。 ( 二 ) 建立 各项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制定和完善村规民- 5 - 约,建立“户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引导村民自愿缴费并鼓励村集体
8、适度出资,促使农村居民自觉服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农户家庭垃圾分类和投放责任,倡导文明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二是建立村屯保洁员队伍,确保人员经 费和保洁设备的投入,完善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推进村屯保洁员队伍常态化建设。三是建立县 级 公共财政对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长期有效运营。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启动( 2016 年 6 月 31 日前)。制定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下达建设目标任务,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 乡镇 为单位完成动员部署,并制定完成本 乡镇 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布局和资金筹措,制定
9、时间表,及时部署开展项目建设。 (二)集中攻坚(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各 乡镇 根据本方案,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乡镇垃圾处理终端建设,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 到 2016年底要完成 5 个乡镇及 1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 2017 年 2 月底,实现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均有垃圾处理或者转运设施的建设目标, 完成 24 个村级- 6 - 垃圾处理设施的 建设任务 。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 , 县、乡、村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基本建成,并对照验收标准,全部完成自查和自检。 (三)自治区级验收( 2017 年 4月 30日前)。
10、按照 “ 县级自检 市级初验 自治区综合验收 ” 的 程序组织实施。 县污垃办 通过自查认为达到验收条件后, 由县政府 向市级 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市级部门验收合格后,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验收申请。 (四)国家验收(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自治区完成验收后,经过评估和组织各地整改,认为达到国家验收条件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验收申请。自治区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广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验收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 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的实施主体,要具体落实 县人民 政府的 工作 部署,明确各村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方法,建立农村垃 圾转运处
11、理管理机制,落实农村环卫管理机构,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本地村镇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对村保洁工作进行考核; 积极抓好 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要发动村委会主动做好村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将垃圾分类、村民缴费、门前屋后保洁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抓好本- 7 - 村垃圾清理整治、常态保洁、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二)明确部门分工。要紧紧围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目标,充分发挥乡村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与“生态乡村”活动统筹谋划、同步实施,一并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各主要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认真落 实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督查检查和考评验收,确
12、保完成国家验收。住建(市政)部门负责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发改 部门负责将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的考核内容。其他相关部门均应发挥自身职能,共同投入农村垃圾治理。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 多渠道筹措农村垃圾 专项治理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所需资金:一是通过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从对口的中央部委争取获得项目支持 ; 二是通过利用农业发展银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以
13、及整合自治区现有资金渠道的相关资金安排 ; 三是对建成后有收益的项目优先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融资建设。同时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 8 - 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四)狠抓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县、乡 镇 、村三级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这个中心,按照自治区所确定工作步骤的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工期,狠抓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要在已经确 定的建设任务中全面实施项目建设领导干部牵头负责制,确保乡镇的项目由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每一个村的项目由乡科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在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应当坚持两个并重(即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硬件完善和软件教
14、育并重) , 既要实现处理设施的从无到有,又要保障日常运行的有效管用;既要完善应有的基础设施,又要加强教育、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同时,要积极制定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政策措施,尽可能采取整县、整镇、整村、整体打包委托经营或者公开竞标等方式选择专业的环卫公司或者专门的保洁 队伍开展运营,实现长效管理。 (五)做好技术服务。住建、环保、教育等部门应结合农村实际,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制定农村垃圾处理操作细则、分类指导手册、指导资料等,规范和引导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垃圾治理专家组,深入农村进行指导服务,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研发 或引进 低成本、易维护、可推广、
15、管长远的技术和设备体系,为就地就近处理农村垃- 9 - 圾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切实解决好农村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人才缺乏、技术含量低等问题,有效提升农村垃圾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六)严格考核验收。要建立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考评体 系,将其纳入绩效考评的范畴,对工作进展快的或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进度不理想的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注重平时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暗访督查、随机抽查和通报、约谈制度,督促各 有关部门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并按时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七)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地宣传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农民缴费义务等,着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基本要求和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合浦县乡镇垃圾片 区处理中心项目计划表 2.合浦县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分配方案 - 10 - 抄送:县委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6 月 13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