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大学校内宣传品 设置 审批表 申报单位 报审时间 展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出地点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宣传形式(横幅、展板、标语等) 宣 传 内 容 主管单位意见 意见: 负责人 : (公章) 年 月 日 宣传审批意见 意见: 审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场地审批意见 意见: 审批人 :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 1 “主管单位意见”栏的填写:学院、机关 单位 提出的申请由学院和 单位 领导签署意见并 加 盖公章;学生社团提出的申请按照管辖关系由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学院 负责人签署意见并 加 盖公章 ; “宣传审批意见” 地点为中心校区明德楼 A429
2、房间,电话 64931,传真 69969,其他校区可通过传真审批。 2 兴隆山校区 所在单位的申请,委托兴隆山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代为审批。电话:86358002。 软件园校区 所在单位的申请,由单位党委 分管 负责人代为审批 。其他校区 如 涉及室外场地的,须经公安处 驻各校区办公室 审批,接受 公安处、校园文化活动巡视人员管理。 3 此表一式 三 份,审批后申报单位 、 公安处、宣传部各执一份。 申请单位在活动截止时间要及时撤除宣传品,避免因 不良记录影响以后活动 申请 审批。 4 已 批准 的审批表,在活动期间,需张贴在横幅、标语、展板 、展台 等宣传品上。 山东大学党委宣传部 (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 )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