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李大鹏中医药本科生奖学金 ” 申请审批表 ( 2014 年度 )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推荐 学院 是否独立学院 学生 是; 否 所在 专业 学号 年级班级 学制 联系电话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 /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 排名: 是 ; 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 名次 /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 (手签 ): 年 月 日 - 2 - 推荐理由 (100 字 ) 推荐人 (辅导员或班主任) 签名 : 年 月 日 学 院
2、 意 见 学院 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 ( 学院 公章) 年 月 日 学 生 处 意 见 ( 学生处 公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经评审,并在 校内 公示 五 个 工作日 ,无异议 , 现审定 同意 该 学生 获 得 本 年度 李大鹏中 医药本科生奖学金 。 ( 学校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可打印或复印。 ( 2014 年版 ) - 3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李大鹏中医药本科生 奖学金 ” 申请 审批 表填写说明 (请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 为 规范“ 李大鹏中医药本科生奖学金 ” 申报材料 的规范性,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否则将退回重填 。
3、 一、 申请审批表 应 为一页 纸 , 须 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 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申请审批表 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应经 学院 审查并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 学院 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二、 盖章处必须加盖 学院 公 章 或党总支章 (学生办、分团委章均不认可) ,签名处必须由 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 亲手签写; 带“”的选项,应使用“ ”替换原符号做出选择。 三、 “学校”、“ 学院 ”、“专业”、 “ 年级 班级”、 “民族” 、“学制” 等 要填写全称,如“ 浙江中医药大学 ”、“ 第一临床
4、医学院 ”、“ 中医学 ”、 “ 2012 级 1 班”、 “汉族” 、“ 七 年制” 等。 四、 “基本情况”栏目 1、 “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 XXXX 年 XX 月”,如: 2009年 05 月。 2、 “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 ,须大写。 3、 “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 “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五、 “学习情况”栏目 表格中学习成绩 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 成绩排名、综合测评范围以学院 、年级、 专业排名均可, 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成绩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 1
5、/500。 六、 “获奖情况”栏目 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逐级填写 ;同级同年的按照月份由近及远填写 。获奖日期格式为 “ XXXX 年 XX 月”,如: 2009 年 05 月。 七 、 “申请理由”栏目 能如实反映申请学生 学习 成绩 以及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的 突出 表现 , 字数控制在 200 字左右。 八 、 意见 栏 填写说明 1、 “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2、 “ 学院 意见”栏须写明“同意 推荐 ”或“不同意 推荐 ”。 3、 “学生处 意见 ”栏目: 李大鹏中医药本科生 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汇总至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审核并填写意见(应写明 “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 ) 。 4、 “学校意见”栏目,由学生处 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 5 个 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盖章并正式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