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淇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成型生物质取暖炉 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 QXCG-2018-23 采 购 人: 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 月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3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 .6 一、说明 .6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8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0 五、开标程序 .11 六、评标 .11 七、废标及无效标条款 .13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 .14 九、质疑与投诉 .15 十、法律责任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 . . . .
2、. 19 第四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 .26 一、项目概况总体要求 . . . . . .26 二、项目基本要求 . .26 三、技术参数要求 . . .26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仅供参考) .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 .31 格式 1 投标承诺函 .33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 . .34 格式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5 格式 4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 .36 格式 5 开标一览表 . 37 格式 6 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 . 38 格式 7 技术规格偏离表 . 39 格式 8 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 . 40 格式 9 质量
3、保证承诺书 . 41 格式 10 售后服务承诺书 . 42 格式 11 同类型项目业绩 . 43 格式 12 承诺书 . 44 格式 13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 45 格式 1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 46 格式 15 投标文件封面、封口格式 . . 47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淇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成型生物质取暖炉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 QXCG-2018-23 批复编号: 鹤政文【 2017】 47 号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 +居民自筹 交货期限 : 45 日历天(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预算 :2280 万元
4、 保证金: 25 万元 采购人: 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乾先生 15516662622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许女士 0392-223008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 淇县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黄先生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4000 台 生物质取暖炉及符合设计要求的单个房间采暖配套设施(取暖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下) 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周期内的运维管理,以及能够保证每台 2 吨 /每户 *年的清洁生物质燃料 的供应及相关配套服务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分包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包。
5、 交货地点:淇县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交货质量: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 供应产品给予住户 3 年以上的“免费包修期”和 10 年内的“有偿保修期” 。“免费包修期”内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有偿保修期”内做到“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确保接到电话实现 2 小时上门服务, 4 小时解决问题,独立设置售后服务站点,公布服务中心 24 小时服务电话; 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维修人员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确保取暖设备正常使用。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货期限: 45 日历天(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的时间 内完成 4000 台生物
6、质取暖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并具备现场验收条件;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 4000 吨清洁燃料 ,每户免费提供 500斤清洁燃料。 招标范围: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一个标包, 不分包 、 不转包。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 1) 投标制造商或 代理商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生产或销售 生物质 取 暖炉 和 配套安装服务能力 ;同时具备生产供应或销售生物质 取 暖炉清洁燃料的配套服务能
7、力。 ( 2)具有第三方质检部门对投标产品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交 2015 年 -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提交财务报表); ( 4) 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 3 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函 ; ( 6)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8、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以上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上述证件评标时须携原件备查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涉及到生产制造商的证件,则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采购文件售价: 1000 元 /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
9、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招标公告时间 : 2018 年 12 月 21 日 -2018 年 12月 27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 年 1 月 11 日 上午 09: 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 150 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门院内路东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交纳; (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以资金到账为准,
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帐户); (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备注:淇县 *项目 *投标保证金等信息,持投标人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转款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淇县新政府二楼 2039 房间换取保证金收据。(联系人:张会计 联系电话: 13353926782) 5 ( 4)开户银行及账号: 行 号: 402497201015 户 名:淇县诚信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 0000 0125 60
11、49 7222 2012 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 联社朝歌信用社或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5)退还保证金办理:投标人退保证金时需登录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退还保证金申请书”,投标人及招标人盖章附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换取的保证金收据到淇县新政府二楼 2039 房间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1、 发布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淇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 http:/ 3、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
12、,均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淇县) 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说明:当本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当与正文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则以本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6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供应商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13、 2.5 “中标人 ”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供货的投标供应商; 2.6 “货物 ”系指与该项目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承担的现场勘察、测量、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8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提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近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不实,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3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
14、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 凡符合 “招标项目要求 ”条 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4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5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7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内退还; 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予以没收: (一)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 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二)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
15、及其它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后,因其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转让、分包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被提出质疑或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可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被提出质疑或投诉的行为属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除外。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60 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
16、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7.2 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仔细及 时审阅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的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澄清或修改8 内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网上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招标采购单位可视
17、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网上发布; 7.5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供应商在领取成交 /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9 一般要求: 9.1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
18、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六 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 10.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9 *11.1 本次招标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成交供应商的中标综合单价即为结算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安装的实际数量构成本工程的合同结算总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
19、不被接受,只允许一个报价,请各投标供应商核准报价 ; 11.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应含货物及配套设施的价格、运输费用、税金、安装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11.3 本次招标采取方式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不再谈判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只允许 一个报价,请各投标供应商核准报价; 11.4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装订要求左侧胶装。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单独
20、 密封 ,且在包封上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电子文件( U 盘) 1 份单独装入纸袋密封; 12.2 所有投标文件封面、封口均按照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的格式进行封装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3 投标文件规定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4 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装订、密封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供应商按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1、。 14. 迟交的投标文件: 10 14.1 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递交时间之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5.2 投标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5.3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5.4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5 投标截止后,投标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
22、投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6 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 16.1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从 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16.2 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7 评委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