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防汛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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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潍坊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6 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成员单位职责 2.4 工作机制 3 监测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准备 3.3 信息预警 3.4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机制 4.2 响应程序 4.3 响应行动 2 4.4 响应结束 5 善后处置 5.1 水毁工程修复 5.2 灾后重建 5.3 保险理赔 5.4 生活安置 5.5 其他工作 5.6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2、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3 应急队伍 保障 6.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6.5 治安与医疗保障 6.6 物资与资金保障 6.7 社会动员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 7.2 应急培训 7.3 应急演练 7.4 工作责任 7.5 工作评价 8 附则 3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管理 9 附件 4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3、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潍坊市防汛应急预案、潍坊市城市防洪规划、潍坊市城市排水防涝(雨水)综合规划、潍 坊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 用于 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 开发 区 建成区发生的 突发性暴

4、雨、洪水和台风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 城市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 5 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2城市防汛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3城市防汛工作实行流域或区域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驻潍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洪防汛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5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环境特殊 潍坊 市地势 南高北低,北侧临海,海岸线长 14

5、0km。南部为山区丘陵,地面高程在海拔 100m以上,最高海拔 1032m,面积 564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 35.01%;中部为倾斜平原区,地面高程在海拔 7100m 之间,坡降 1/500 1/1200,面 积 6597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 40.85%;北部沿海为滨海平原区,地面高程在 7m 以下,面积3900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 24.15%。 在突发、历时短、降雨量集中的情况下,极易形成城市内涝。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潍坊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 6 月至 9 月。汛期内降水频繁,降水分布不均,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呈现突发性强、来势猛、速

6、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性差等特点,城市建成区易出现较大汛情和险情,防汛难度 6 大。同时,受台风外围云系影响或受台风外围云系与西风槽结合,可能产 生暴雨天气,造成城市洪涝灾害。 1.5.3 泄洪能力有限 白浪河、虞河、张面河、浞河是城区主要排洪河道,因存在防汛薄弱环节,行洪能力低,防洪能力不能满足泄洪要求。主城区其他河道排洪能力低,易形成内涝。城区雨水管网系统短期内难以完善健全,排水能力有限,易造成低洼地区大量积水。 1.6事件分级 依据汛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城市防汛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即:一般防汛事件、较大防汛事件、重大防汛事件、特别重大防汛事件。 1

7、.6.1 一般防汛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为一般防汛事件: (1)部分铁路立交道和道路出现积水,造成交通拥堵; (2)部分低洼地区积水,部分房屋进水; (3)因突降暴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险情。 1.6.2 较大防汛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事件: (1)城市低洼地区积水,威胁市民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铁路立交道引道积水严重,部分路段出现道路行洪现象,造成短时严重交通阻塞; 7 (3)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出现漫溢或出现泄洪速度缓慢现象; (4)对市区有影 响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1.6.3 重大防汛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

8、大防汛事件: (1)市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城区低洼地区严重积水,出现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部分地区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主要道路交通瘫痪; (3)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大范围漫溢或泄洪速度严重缓慢; (4)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出现重大险情,造成市区受淹; 1.6.4 特别重大防汛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 事件: (1)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

9、常工作秩序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2)对市区有影响的白浪河、符山水库 溃坝 ;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 指挥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防指” )下设市城市防汛 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城防 指 ” )。市城防 指 由分管副市长任 总 指挥 , 8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主任) 、市市政局局长、市住 建局局长任副 总 指挥 。 成员单位包括:潍坊军分区、武警潍坊支队、 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 市安监

10、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办、 市气象局、 市水文局、济南铁路局淄博工务段、潍坊供电公司、 潍坊广播影视集团 , 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综合保税区 、 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 政府 (管委会) 等部门和单位。 分支机构:各区政府 ( 管委会) 成立区城市防汛 指挥部 (以下简称“区城防 指 ” )。市城防 指 各成员单位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防 指 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防 指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3

11、)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防 指 总 指挥 、副 总 指挥 主要职责 (1)总 指挥 9 全面负责市城防 指 的领导工作;决定发布橙色汛情预警或启动 级防汛应急响应 ;报请市防指指挥批准,决定发布红色汛情预警或启动 级防汛应急响应。 (2)副 总 指挥 协助 总 指挥 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 指 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受 总 指挥 委托,行使 总 指挥职权;决定发布蓝色、黄色汛情预警或启动 、 级防汛应急响应。 2.2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 指挥部 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 指挥部 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城

12、防办” )作为市城防 指 办事机构,设在市市政局,市市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2 市城防办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 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市城防 指 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3)具体负责市城防 指 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4)根据市城防 指 指令,向各成员单位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 (5)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6)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建立城市防汛督导机制,督促并协调 10 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7

13、)负责推广应用城市防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8)通 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 (9)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抗洪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潍坊军分区、武警潍坊支队:根据市城防 指 的指令,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城市防汛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市有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经信委: 指导县市区经信局和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加强对其区域内工业企业的防汛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 化防汛抢险自救;负责 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生产相关企业做好保障准备 ;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保障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 救灾和安全教育 ,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指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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