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与包装系大学生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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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印刷与包装系大学生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班级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载体,党支部是大学生党员培养、发展、教育与监督的基层组织。加强班级和党支部建设与评比工作,对于有效调动班级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班级建设对于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对于推动全系学生工作发挥关键性作用。第二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成才环境,根据学校有关评奖评先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通过实施本办法,加强我系学生班级工作与党支部工作有效融合,班

2、委会委员和支委会委员通力协作,班级成员和支部成员共同建设,从而构建以支部建设带动班级建设,以班级建设促进支部建设的良好格局。第四条 本办法的实施与学校、我系各类评奖评优工作挂钩。以此为抓手,实现班级、党支部建设评价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在定量考察;实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宗旨;实现学生工作重心下移,主要由学生自评自议,民主公开,客观翔实;实现班级、党支部工作与其它学生工作的有效联动,在全系学生中营造工作合力,全面推动我系各层面学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五条 我系成立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系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分管本科、研究生工作的

3、系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组员。第六条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委员会委员、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各文体团队和学生社团负责人,组成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小组,承担开展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党支部评选的具体工作,对申报班级、党支部进行量化评分。2第七条 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事求是,民主评议。第八条 评选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申报、评审、公示和奖励等各环节都要严格依照程序。全系各班级要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

4、资格。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九条 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班风健康向上。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和积极参与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要求进步的同学占班级总人数的绝大比例。(二)全班同学遵纪守法。全班同学能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系规,自觉履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列举的大学生法定义务,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三)班级凝聚力强。全班同学团结友爱,关系和谐;文明诚信,尊敬师长;爱护公物,遵守公德。(四)班级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整体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开展创新学习和学术科研活动。(五)班级集体观念强。全班同学踊跃参与校、

5、系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六)班委会坚强有力。班委会组织健全,工作扎实有为,班会记录规范完整;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班级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七)支委会工作务实有为。支部工作规范,能够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印刷与包装系学生党员培养、发展与监督条例,认真开展党员培养、教育、发展与监督工作。第十条 参评学年度内,班级成员发生考试违规现象、消防安全事故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支部成员出现党务工作失误,均取消当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比资格。第四章 测评指标3第十一条 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学年度起止时间为上年度 9

6、月 1 日至本学年度 8 月 31 日。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测评的综合评分由审核评议分和现场演示分两部分组成。第十二条 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测评的考察指标,由思想政治、班务工作、党支部工作、学习科研、实践工作和文体活动六部分组成,各部分据实打分,同一事由不得重复加分。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考察包括以下方面:(一)班级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于 90%(含90%)的,加 5 分;80%-90%的,加 4 分;70%-80%的,加 3 分;60%-70%的,加2 分。(二)班级定期开展党政理论学习与理论宣传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系理论研习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和成员占班级总人数

7、之比(比例为 0-10%,加 0.5 分,比例为 10%-20%加 1 分,比例为 20%-30%加 1.5 分,比例为 30%-40%加 2 分,比例为 40%-50%加 2.5 分,比例为 50%-60%加 3 分,比例为 60%-70%加3.5 分,比例为 70%-80%加 4 分,比例为 80%-90%加 4.5 分,比例为 90%-100%加 5 分)酌情加分。(三)班级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和成员占班级总人数之比(比例为 0-10%,加 0.5 分,比例为 10%-20%加 1 分,比例为 20%-30%加 1.5 分,比例为

8、30%-40%加 2 分,比例为 40%-50%加 2.5 分,比例为 50%-60%加 3 分,比例为 60%-70%加 3.5 分,比例为 70%-80%加 4 分,比例为 80%-90%加 4.5 分,比例为 90%-100%加 5 分)酌情加分。(四)班级成员在评选年度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先进事迹的(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 5 分/人次。(五)班级成员在评选年度有拾金不昧、无偿献血等先进事迹的(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 1 分/人次。本项累计得分以 10 分为限。第十四条 班务工作考察包括以下方面:4(一)班级严格遵守组织换届办法进行组织换届工作,班委会组织完整

9、,建制规范,职责明确,工作有序,加 10 分;班级不按规范程序进行换届,班委会工作涣散,倒扣 10 分。(二)班级遵守相关条例,按时召开班会,并按要求提交班会记录表的,加 10 分。不按要求提交班会记录表的,或班会出勤率低于 80%的,视为未召开班会,每次扣 5 分。班级联席会例会全勤的班级,加 8 分。有请假的班级为 0分,无故缺席班长例会的,每次扣 4 分。其他班委无故缺席学生会部门组织的例会的,每次扣 2 分。(三)班级制度规范,与班主任沟通积极主动,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加 1-5 分。积极开展跨班、跨专业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并能提供活动策划、活动总结、活动照片

10、的,加 3 分/次,累计以 10 分为限。(四)班级及其成员表彰及批评明示图注:除去我系分配名额到各班的表彰,包括分配到各班的系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名额等。文体活动、实践科研不在此章加分。(五)班级主动申报承担系级招标的学生活动如校运会、金秋艺术节拉拉队等并获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加 3-5 分/次。(六)在学生组织建设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等方面,主动向系提供合理化书面建议并被采纳,对我系学生工作产生积极影响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加 2分/条。(七)班级成员撰文,积极宣传学校、系和班级工作,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在公开媒体上的,加 8 分/篇;发表在武汉大学学报上的,加 5 分/

11、篇;发表在自强网、未来网上的,加 2 分/篇;发表在系网(含系学生工作网)上,但不包括会议记录和班级成员因新闻网络部职责所发稿件,每篇加 0.5 分/篇,该项得分累计不超过 20 分。省级表彰 校级表彰 系级表彰 系级批评 校级批评班级 +20 分/次 +10 分/次 +5 分/次 -10 分/次 -20 分/次成员 +5 分/人次 +2 分/人次 +1 分/人次 -2 分/人次 -5 分/人次5同一文章在不同级别媒体发表,以最高分值计算,不得累加。其他署名作者按照上述标准 0.5 的系数计分。发表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新闻稿件,同一作者累计得分以 8 分为限。(八)在评选年度上学期获得“红旗团支

12、部”的一、二、三名各分别加10、8、6 分。(九)班级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 20 分次;获得校级表彰的,加10 分次;获得系级表彰的,加 5 分次;班级成员所属寝室获得系级表彰的,加 2 分室(混合寝室按人均数计算)。班级被系通报批评的,扣 10 分次。(十)班级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 10 分/人次;班级成员获得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除外),加 5 分/人次;班级成员获得学院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加 1 分人次。班级成员被学院通报批评的,扣 2 分人次。(十一)班级积极配合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班委与学生会、研究生会对口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传达布置和组织落实系有关学生的各项

13、工作,相关班委加 1 分/人。班委未及时将学校和我系相关职能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通知传达给班级成员,对我系学生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扣 2 分/人次。(十二)班级成员在“系学生工作网”或其他媒体相关板块或专栏撰文积极宣传学校、系和班级工作,或转载促进印包学子成长成才的有关资讯,明确标注作者姓名、原文来源和转载人姓名、班级的,在评选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时,按 0.5 分/篇予以加分激励。第十五条 党支部工作考察包括以下方面:(一)支委会履职尽责、务实有为,能按照校党委、系党总支要求,组织召开主题党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遵守系本科、研究生组织换届暂行办法规范换届,加 3 分;党支部不按民

14、主规范程序擅自换届,扣 5 分;支委会分工不明,工作涣散,不按要求召开主题党会扣 3 分/次。(二)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并能及时在系学生工作网进行宣传报道,每篇文章加 2 分或 3 分。(三)支部党务工作民主、规范、严肃。培养联系人切实履行职责,支部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党员培养、发展与转正工作程序规范、材料完整无误,加65 分;党员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定,每篇扣 2 分;未及时给入党积极分子安排培养联系人的,每人次扣 2 分。(四)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具有专业和学科特色的支部活动,并在系“学生工作网”对活动予以宣传报道,可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影响和参与党员比例,加 13 分/次。无网上报

15、道,不予加分。(五)支部成员在在“系学生工作网”或其他媒体相关板块或专栏撰文积极宣传学校、系和党支部工作,或转载促进印包学子成长成才的有关资讯,明确标注作者姓名、原文来源和转载人姓名、班级的,在评选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时,按 0.5 分/篇予以加分激励。第十六条 学习科研考察包括以下方面:(一)申报并获批学校“无人监考”班级,在考试期间考风端正,加 15 分。参与申报的班级,加 3 分。(二)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及格率(按人次比例计算)为 100%的,加 20 分; 90%99%的,加 10 分; 80%89%的,加 5 分。及格率=1班级成员挂科次数/班级人数(三)

16、班级成员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权威刊物 15 分/篇,核心刊物 10 分/篇,一般刊物 5 分/篇。其他署名作者按照上述标准 0.5 倍系数计分。(四)班级成员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学类作品,国家级刊物 10 分/篇,省级刊物 5 分/篇,校级刊物 2 分/篇。其他署名作者按照上述标准 0.5 倍系数计分。(五)班级成员申报大学生科研课题,已经顺利结题的,即有结题报告并获批,加 10 分/课题。由多人组队承办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按 0.5 倍系数计分,其他参与人以 10 分为基础按人均数计分。(六)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 30 分/人次,二等奖加 20 分

17、/人次,三等奖加 10 分/人次,优秀奖加 5 分/人次。其它类型国家级学习竞赛中获奖的,按照上述标准 0.8 的系数计分,在省级学习竞赛中获奖的按照上述标准0.5 的系数计分。7(七)班级成员在学校大学生学习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 7 分/人次,二等奖加 5 分/人次,三等奖加 3 分/人次。无故缺考者扣 2 分/人次。第十七条 实践工作考察包括以下方面:(一)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 30 分;获得省级奖励的加 20 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 10 分,二等奖加 8 分,三等奖加 6 分,优秀奖加5 分;获得系级一等奖加 5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级加 3 分。项目负责人得分

18、计该项相应加分的 40%,其它参与者分别按照该项得分的 60%平摊计分。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分:省级 5 分/人次,校级 2 分/人次,系级 1 分/人次。(二)在参评年度内,班级成员担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及文体团队、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指当年度学生组织换届之前的职务,且工作认真负责,履职绩效优良)相关职务,按照下列级别和相应职务分值计分:任系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学生助理班主任、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5 分/人次),系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文体团队第一负责人、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4 分/人次),学生会副部长(3

19、 分/人次),学生会部委(1 分/人次)。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领导的学生组织职称统一参照我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等级划分加分,校团委领导的文体团队和学生社团职称统一取第一负责人加分,4 分/人次。注:1、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2、校团委领导的学生组织包括:学生团委副书记联席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传媒集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青年发展与咨询服务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文化艺术协会。3、校团委领导的文体团队和学生社团包括以印刷摄影协会为代表的 86 个校级学生社团。84、

20、担任多项职务的,取系级、校级最高得分的职务计分相加,同级别不得累计。5、工作漂浮应付,履职绩效一般,按照相应职务分值 0.5 的系数计分。工作马虎失责,履职绩效差,相应职务分值不予认定。第十八条 文体活动考察包括以下方面:(一)班级成员以个人或组队形式参加系级文体竞赛(系运会除外),若以等次计分,则一等奖 3 分/人(队)次,二等奖 2 分/人(队)次,三等奖 1分/人(队)次,优秀奖 0.5 分/人(队)次;若按名次计分,则第一名加 3 分/人(队)次,第二名加 2.5 分/人(队)次,第三名加 2 分/人(队)次,第四名加 1.5 分/人(队)次,第五名加 1 分/人(队)次,第六名加 0

21、.5 分/人(队)次;若无明确等次及名次,如优秀奖等,均统一加 1 分/人(队)次;参加比赛未获奖统一加 0.5 分/项。(二)班级成员以个人或组队形式参加校级文体竞赛(校运会除外),若以等次计分,一等奖加 5 分/人(队)次,二等奖加 4 分/人(队)次,三等奖加 3 分/人(队)次;若按名次计分,则第一名加 5 分 /人(队)次,第二名加4.5 分/人(队)次,第三名加 4 分/人(队)次,第四名加 3.5 分/人(队)次,第五名加 3 分/人(队)次,第六名加 2.5 分/人(队) 次,参加比赛未获奖加 1分/项。金秋各项大型比赛,以及校级球类比赛,主力队员加分与此项加分相同,替补或陪练

22、等队员,按相应分值的 0.5 倍系数计分。参赛主力及非主力成员名单由团队第一负责人给出。班级同一成员此项加分上限为 20 分。(三)班级成员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文体竞赛,按照相应分值 1.5 倍系数计分;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国际级文体竞赛,按照相应分值 2 倍系数计分。替补或陪练选手等非上场主力成员,按照相应分值的 0.5 倍系数计分。班级同一成员此项加分上限 20 分。(四)班级成员以个人或组队参加校运会,包括方阵,参赛者加 1 分/人(队)次,获得第八名加 1 分/人(队)次,每递进一个名次,增加 1 分。若跨班组队参赛,则按相应比例加分。9(五)在学校、系组织的文体活动中,班级获得系级优

23、秀组织奖的,加 5分/次。第十九条 个人或集体,经同一事由获得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励,取最高奖励进行加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以班级为单位获得的集体奖励,按集体加分,其他则按个人加分。第二十条 现场演示评分总计 50 分,主要考察内容为以上六部分考察指标所反映的班级工作质量。各参评班级推选 1 名代表配合电子文档演示参评学年度班级工作成绩和特色。演示不超过 10 分钟,每超时 1 分钟扣 5 分。第五章 评选程序第二十一条 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 9 月下旬举行,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之前公示完毕。第二十二条 符合评比条件的参评对象,应在全面总结班级和党支部参评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在

24、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一)书面和电子版印刷与包装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申报报告和印刷与包装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测评表,对各测评项目进行事实陈述并自评打分;(二)提交各测评项目的原始材料、相关证书、证明等支撑材料。第二十三条 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第二章,对申报班级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班级后进行评分。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印刷与包装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测评表 ,并组织召开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现场演示会。届时,各申报班级需委派专人就本班工作进行交流演示。第二十四条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现

25、场演示公结束后,当场公布各参评班级的审核评议分和现场演示分,拟定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上报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六章 表彰奖励10第二十五条 择优推荐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申报校级集体荣誉称号。第二十六条 在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中,遵照学校规定的评奖原则,向参评学年度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适度倾斜;下达我系专项奖学金的指标投放,向参评学年度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倾斜。第二十七条 在评选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团内推优、确定参加党校学习名额等工作中,向参评学年度系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倾斜

26、。第二十八条 对系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综合测评前 3 名者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三百元、两百元、一百元。第二十九条 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的奖金除用于班费开支外,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在班级、党支部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班委会和团支部干部。具体比例由各班自行决定,使用情况由班委会、党支部书面报告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三十条 根据武汉大学印刷与包装系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在实施推免工作中,对于曾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和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推免申请者,在同样测评得分前提下,优先于本专业其它班级推免申请者。第三十一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向曾获得校级或系级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表彰的班级倾斜。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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